各分局,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履行标准化监管职能,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增强标准化工作实效,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自治区标准化院,决定对在国标委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进行评价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25日——9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由市局标准化科牵头,邀请自治区标准化院专家参加,各分局配合,开展企业产品标准文本质量的技术审查工作。主要检查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文本质量及企业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标生产、有标不执行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要求
(一)各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任务,充分认识改革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是标准化重要工作之一,大力宣传推动标准化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指导辖区内未公示企业产品标准的企业尽快上传执行标准(食品、药品类除外)。逐步形成社会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共治机制,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增强标准化业务知识,通过检查实现“手把手”传帮带的目的,提高标准化监管水平。
(二)此次检查重点查看各企业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反映产品质量特性情况是否完整、技术指标是否可验证、实验检测方法和可操作性以及是否符合GB/T1.1-2009标准编写格式的要求、标准结构是否合理、引用文件是否查新等。各被检查单位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准备好制(修)订企业产品标准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对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三)在监督检查结束后,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分局根据审查结论开展监督检查的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根据检查结果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产品标准尤其是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产品标准出现的系统性、典型性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的措施。
1.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技术指标或检测验证方法不合理、引用作废标准等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并责成企业进行修改,符合要求后重新上传。
2.对存在标准格式及结构不合理、文件上传不全等问题的,要求企业重新修订标准后上传。
3.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示平台中上传的企业产品标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涉及政府、行业、企业和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复杂繁多,各分局要与市局标准化监管科充分沟通、紧密协作,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
联 系 人:张 丽、符 宁
联系电话:5069585、15109618080
附件:企业产品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企业产品标准专家审查意见表
标准名称
|
|
标准编号
|
|
专家审查
意 见
|
(可另附页)
1.标准是否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标准中的要素(范围、特征指标、抽样规则、检验方法等)是否完整,能否反映产品的功能特性、保证产品质量,有无缺漏项导致标准无法执行:
3.标准中的技术内容是否科学、合理(相较于同类推荐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是低是高,是否对生产活动具有指导作用,试验方法是否科学、检验规则是否可操作等):
4.其他存在的问题:
审查结论:□有效标准 □无效标准
□有效,建议修改
审查人员签名: 日期:
|
备 注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