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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319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09-19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9-19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医院及周边餐饮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医院及周边餐饮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

近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马如林副局长带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对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周边及院内餐饮单位督导检查时,要求银川市局针对医院及周边餐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治理行动。为落实区局领导要求,进一步巩固前期小餐饮集中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切实加强医院及周边餐饮单位监管,市局决定自即日起,利用10天时间,对全市医院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医院及周边餐饮单位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这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五病”(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调离率是否达到100%。

三)严查中小型餐饮单位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各餐饮单位后厨卫生及就餐环境是否定期清洁,物品摆放是否有序,是否具有鼠、蝇和其他防治有害虫媒设施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各餐饮单位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保管是否完备,重点检查禽畜肉制品采购是定点定位,查看“两证两章”索取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查看食品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是否做到荤素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重点查看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落实“五专”要求抽查所供食品是否做到了烧熟煮透。

(六)严查餐饮具洗消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具备与其经营项目、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餐饮具洗消、保洁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转。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洗菜、洗肉水池或水桶。各分局可利用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对餐饮单位餐饮具、工用具消毒效果进行检测,针对快检不合格的餐厅要认真查明原因,督促整改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督促整改。各分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明厨亮灶建设和量化等级评定工作,在按照前期小餐饮集中整治标准和力度,深入开展医院及周边餐饮单位隐患排查行动,对各餐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盯着整改、狠抓落实,对消极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厅要责令停业整顿,达到新开办餐厅标准后方可重新开业。

(二)强化责任,打击非法。各分局可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帮扶等形式,不断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的主体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督促从业人员逐步养成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在执法检查中,针对无证经营、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不得姑息迁就。同时针对广大患者及家属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广大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市局将适时对各分局检查情况进行督导。请各分局将本次集中隐患排查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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