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7-454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10-0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 | 发布日期: | 2017-10-09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
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将各项环境综合治理任务落到实处,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督查考核办公室将于近期对我局环境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测评,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银川市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银川市2017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中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对照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督查考核办公室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进行认真梳理,逐项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考核工作顺利通过。
一、考核内容及责任分工
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1.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监督并督促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推进和指导农贸市场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升级改造与配套工作;监督指导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市场内店家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签订、非法涂写的清理、街巷保洁、积存垃圾清运和日常巡查。
计分方法:未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扣10分;农贸市场未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发现一家扣2分,扣完为止;农贸市场内店家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发现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
责任领导:彭安民
责任部门:各分局、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
2.加强全市油品品质监管,抽检覆盖全市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面供应国V油品汽、柴油,提升油品质量。制定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批次进行监督抽查,全年完成120批次成品油抽检。
计分方法:未在全市全面供应V油品汽、柴油扣10分;未制定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扣10分;全年未完成120批次成品油抽检,每少一批次扣3分,扣完为止。
责任领导:彭安民
责任部门:各分局、质量监管科
3.强化煤质监管,严控散煤污染。通过规范煤炭生产、销售行为,实现煤炭经营企业持证率达到100%,确保生产销售煤炭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确保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严禁销售全硫含量大于0.8%、灰份大于15%(质量比)的高污染煤炭,年内完成煤质抽检80批次。
计分方法:煤炭经营企业持证率低于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年内完成抽检批次少于80批次,每少一批次扣3分,扣完为止。
责任领导:彭安民
责任部门:各分局、质量监管科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抓紧时间认真梳理,查漏补缺。集贸市场要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辖区所有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卫生保洁、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涂乱画以及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二)对照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各部门要对照考核内容及细则,加大力度开展自我检查,要对工作中的疏漏、短板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落实,确保考核工作无缺漏、不扣分、少扣分。
(三)注重长效,巩固成果。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是今后一个时期长期开展的一项工作,各部门要将各项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治理成果,持之以恒,确保治理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