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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644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7-11-23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科 发布日期:2017-11-23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银安办发2017125)(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应深刻认识到,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监管转型发展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强化事前事中风险防范,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对降低事故发生概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分局在对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力等高危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应将企业是否按《通知》要求,投保企业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进行检查,凡未参加的,要督促进行投保,拒不整改的,及时将情况通报辖区安监部门。

三、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监管分局,要在商场、医院、游乐场所、宾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重点监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积极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鼓励督促企业通过选择《通知》中明确的承保主体及其他主体,采取不同形式的承保方式投保安责险(例如加入电梯电子监管系统,由建设单位为接入系统的电梯免费投保安全责任险等),在2018年6月底前,每个分局至少完成10家试点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将此项工作稳步进行推进。

 

附件: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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