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农村消费者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增强科学理性消费意识,重视品质消费生活,提高农民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辨识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服务农村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农村市场服务和消费水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部署,银川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场监管局围绕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消费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至10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辖区各市场监管局、消协可根据工作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1.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传教育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以“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和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充分利用农闲、集日等时间节点,会同农业、供销、老龄办、金融、保险等部门,以乡镇、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餐饮服务等为重点,依托村委会、居委会、供销社、农资生产经营户、企业销售网点等举办“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教育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可以分阶段、分步骤进行,通过发放消费维权指导手册、食品安全创建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和科普视频、张贴宣传海报、有奖问答、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农村消费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2.召开“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可邀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共同调查研究农村消费市场现状及问题,以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农村消费升级的意见和建议,唤起社会各方对农村消费问题的关注,共同探讨解决农村消费问题的途径。
3.积极推动优质工业品下乡和优质农产品进城。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结合“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动员一批有公益意愿且商品质量可靠、诚信度高的企业参与“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为农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借助相关企业的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农村“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将本地的优质农产品信息主动推介给城市消费者,以满足广大城乡消费者对优质产品的需求,提升农村品质消费。
4.发布关于涉农商品的消费提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围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在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或节日等消费高峰,集中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布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提醒农村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履职。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确保消费教育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
2.广泛动员,形成合力。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的合作和交流,深入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消费教育活动。
3.把握重点,结合实际。要以与农村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生活消费品、农资产品以及电信、家电维修、旅游服务、餐饮服务、金融理财、非法传销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教育和引导。
4.加强宣传,注重总结。要注意收集保存和上报活动相关资料,充分利用媒体推广和宣传“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消费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典型,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不断健全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总结务必于11月10日前上报银川市消费者协会。
联系人:市局消保科 刘明勋 4104315
市消协 彭 纹 4101315
邮 箱:chrtong001@126.com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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