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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20-000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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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责任部门: | 网络交易监管科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上报《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现将《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报上,请审示。
附件: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营造安全放心文明诚信消费环境,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围绕“凝聚你我力量”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达到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目的,现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门联动合力维权
疫情期间,银川市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积极研究部署新冠疫情下的“3·15”活动。一是立足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积极组织协调,联合银川市消费者协会制定印发《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经营环境方案》,为活动全过程组织到位、协调到位、宣传到位奠定了基础。二是深入与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通力合作,运用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营造了强劲的声势,得到了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积极响应。三是充分发挥银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向全市成员单位征集2019年和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举报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并以银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对外发布,积极营造部门联动、合力维权的消费维权态势。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宣传活动效果显著
(一)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3·15”消费维权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银川市局以“凝聚你我力量,共建诚信银川”为主题,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聚集、线上行”宣传活动。一是融媒体全方位宣传预热,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多渠道,采取线索征集、民情热线远程连线、监管现场小视频录制、监管领域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让市场监管工作走近百姓生活。线索征集播放180次;录制市场监管公益发声宣传片10条音频、7条视频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共播放50次;“315凝聚你我力量,我们在行动”专题报道5个主题,每天半小时,10个科室负责人轮回解答消费问题;消费维权嘉宾访谈邀请4名律师播出14场(次);电视播出10期专题节目;在《银川日报》《银川晚报》制作2个专版。二是广播视频同步云直播。联合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策划推出3·15消费维权主题日直播特别节目,在多个广播、视频同步直播,3月15日上午9:00-12:00市场监管、消协、律师协会、特约评论员共同参与,设置5个篇章分别解读年主题和银川市2019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发布解读银川市15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0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10大消费举报投诉热点、现场连线5个线下分会场、采访市场监管强服务严监管工作、诚信经营企业代表表态,围绕消费热点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法律知识。三是新媒体推送掌上宣传。通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企鹅号4个新媒体推送消费警示等信息66条,阅读量20879次。
(二)分散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及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做好防护措施、不扎堆、不聚集的前提下,以小组、监管所为单位在“诚信示范街”新华商业步行街等3个商业广场、6个商超、14个社区、25个市场、5个乡镇、5个景区分散开展诚信教育及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出动工作人员708人次,经营者参加474家次,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75条次,电子屏播放宣传语116条次,设置宣传展板43块,发放《老年人消费维权》《网络消费维权》等宣传咨料42000余册,解答消费者咨询3112余人次,同时向市民详细讲解在疫情期间如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医用防护用品,鼓励引导消费者参与消费监督,推动消费环境改善。现场还设立食品快检台为市民免费检测食品,快检5个批次,发放家用食品检测管50份用于检测家庭农残。
(三)开展“送法下基层”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合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党员志愿活动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全市共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咨询活动154次、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26次、进农村宣传咨询活动14次、进乡镇宣传咨询活动16次、进景区宣传咨询活动5次,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1199份,现场接受咨询318人次。开展线上法律宣传服务活动,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和以案释法信息8条次,律师提供咨询11人次。
三、主题调查、消费评测,倾听消费者声音
银川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发挥协会作用,一是开展“凝聚你我力量 同心抗疫”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活动,组织300余名消费者参与调查,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通过调查,准确了解社会共治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二是发挥“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作用,组织北京盈科、北京德恒、宁夏方和园、宁夏辅德四家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做客直播间,通过银川新闻综合广播《民情热线》和“3·15消费维权主题日”特别直播节目,在线点评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和银川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成熟理性、聪明智慧的消费者群体。三是发布《2019年度银川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分析新冠疫情背景下可能发生的旅游交通、教育培训等消费类纠纷适用法律法规,呼吁社会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四、畅通渠道、及时受理,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统一安排人员值守,畅通12315热线、政民互动等维权渠道,认真登记受理消费者诉求,耐心解答消费咨询,分转处置办理投诉举报;政务微博积极响应,快速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舆情研判,关注消费热点,遇重大及群体性的举报投诉快速上报。3月8日至3月20日,我局通过12315、12345便民热线、微博、微信等端口共登记受理群众咨询3016件、投诉789件、举报328件,各类诉求共4133件次,办结率95%。
五、严格执法、重拳整治,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一)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月12日,我局组织在银川河东垃圾填埋场对各类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共销毁假冒伪劣白酒353瓶、食品855袋(盒)、毛巾等日用品3560条(件)、化妆品43盒,货值金额208362元,银川新闻传媒集团进行跟踪报道,展示了打假治劣成果,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提振了公众消费信心。
(二)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抽检全链条开展了民生必需食品专项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检查肉类、豆类、面类等制品小作坊615家,食品经营户1457户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20余家,对26家食品经营户进行规范,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食品经营户要求整改,下发责令整改书7份,责令停业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1.4万元。在5家大型超市对米、面、油、蔬菜等25个细类食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检,组织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市场监管所快速检测食品5150批次,对7批次快检不合格产品作下架退市处理。制定印发疫情防控宣传海报17000份到每户餐饮单位,引导规范经营。
(三)加强药械监督检查,整治防控用品市场秩序。以抗病毒类药品和防护产品为重点,检查药店1500余家次、医疗器械兼营企业1277余家次,要求立查立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组织召开疫情防控提醒告诫会,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60名负责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向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500余人发送疫情防控提示短信,印发《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海报2000张在全市药店张贴,提醒发热咳嗽购药顾客及时就医,营造复工复产阶段的疫情防控良好氛围。
(四)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拧紧特种设备“安全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5家,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包装物获证生产企业14家,涉及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96台(套),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4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调研指导金凤万达广场等4家大型商业综合体、银川煤气公司等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宁夏弘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气瓶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复工复产环节发生安全事故,为企业复工复产提速护航。
(五)开展春季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服务春耕生产。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单位12家、经营单位521家,完成化肥、农膜、滴灌带产品质量抽样61批次,对20家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进行现场指导,签订《农资经营单位承诺书》40份,积极营造打击囤积居奇、恶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氛围。
(六)开展疫情期间“联合双打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针对交易市场、食用以及线上销售三个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违法行为。对全市36家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和1家隔离饲养繁育场所进行全覆盖摸排检查,对4406张狐狸皮、约430.02斤鹿茸及鹿茸制品、184.37斤鹿肉和1020瓶鹿血酒进行登记封存;累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509家次,督促下架删除涉及野生动物敏感词的商品信息14条;对辖区9041户次经营户中出现野生动物、野味等门头、牌匾、字号名称、菜单进行了排查,发现7家经营户门头中有出现野生动物、野味字样,均予以遮盖或拆除。
(七)加强疫情期间案件查办,确保市场秩序稳定。累计查办与疫情相关违法案件152起,罚没款133.43万元:其中价格违法类案件95起,罚没金额109.51万元,防护用品类案件57起,罚没金额23.92万元,没收(暂扣)假冒伪劣147575只口罩、936公斤消毒液、护目镜33个、615升酒精、泡腾消毒片63瓶。
(八)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信经营环境。一是在银川市“诚信经营示范街”(新华步行街)结合服务复工复产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发放诚信倡议书500余份,督促经营户诚信践诺。二是开展防疫物资价格自律诚信经营的承诺活动,将150份药品零售企业、各类商超承诺书上传至“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信用承诺专栏向社会公开,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守信践诺。三是积极运用“互联网+服务”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发布《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理年报的倡议书》和《年报须知》,宣传年报方式、途径、公示流程和修复信用法律规定,指导企业网上年报、按时年报,规避失信风险。四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信用修复工作,疫情期间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生产、经营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暂缓纳入清吊名单。五是加快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认真梳理连续2年未年报的企业,摸清底数,比对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进一步核查企业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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