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

索 引 号:640100-122/2015-00092 发布日期:2015-07-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银饰品、 眼镜行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银饰品、 眼镜行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大队,各相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对金银饰品和眼镜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给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放心的购物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银饰品、眼镜行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7月11日——2015年8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银川市辖三区各金银饰品、眼镜配制销售单位(含各医疗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用于贸易结算或核称饰品重量的电子天平等计量器具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检定、是否存在超检定周期使用及经营者是否存在人为改装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

(二)重点查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进货发票是否齐全、金银饰品标识标记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提供鉴定证书、是否存在虚假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现象。

(三)重点对金银饰品净重和含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实际量值与标注量值不相符的违法行为。

(四)重点检查眼镜店是否具有验配眼镜资质,验光人员有无职业资格证书,验配眼镜使用的电脑验光仪、焦度计和镜片箱等验光设备是否检定,有无检定证书和检定合格标志,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或超检定周期使用的计量器具。

(五)重点检查眼镜镜片、镜架、太阳镜等产品的产地、标签、生产合格证、进口产品证明等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进货单据是否正规,账物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傍“名牌”等行为,验光程序是否规范,检验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眼镜制配过程记录和成品检验记录。同时对眼镜产品质量进行一定比例的监督抽检。

四、具体要求

(一)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局牵头组织分区域、分重点、有计划实施,各分局全力配合同步开展,检查中,检查人员应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检查中要注重对市场监督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日常计量、质量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计量、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货制度,把好产品进货质量关,保证所售金银饰品、配制眼镜等计量准确,质量合格。

(三)加大宣传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局及各分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专项监督检查结束后,各分局按要求上报统计表(见附件)及案件查处情况。

联 系 人:尹改青    联系电话:0951—5069567

电子邮箱:ycsjlk@163.com

附件:金银饰品、眼镜行业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3日


附件:

金银饰品、眼镜行业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商品名称

抽样数量

合格数量

不合格数量

违法性质

备注

备注:违法性质可根据违法事实填写,如: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计量违法、质量违法等。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