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市场监管发〔2016〕111号
各分局,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按照自治区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制式义齿监管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16〕43号)要求,市局决定开展定制式义齿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职责分工
各分局负责辖区定制式义齿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总结上报。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口腔诊所和口腔门诊部。
三、 检查重点
1、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
2、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的结构形式和原材料等是否与注册证书核准内容一致;
3、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有验收记录;
4、是否有定制式义齿质量追溯记录,包括患者、产品及供货者等信息;
5、核查定制式义齿的相关档案,包括供货单位及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义齿生产企业的定制单、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以及使用记录,以确保定制式义齿具有可追溯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局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查处。同时,对发现的无证产品要追查来源。
(二)各分局要将辖区内检查情况连同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联系人:张 屏、张 丽 联系电话:4080316
附件:定制式义齿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