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市场监管发〔2016〕146号
各分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随着经济的发展,成品油已成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能源。为了进一步纠正和打击非法生产“土炼油”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将“土炼油”与合格油品混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油品秩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整治生产、流通领域成品油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小龙
成 员:方国贤、黄海泉、陆 川、张 辉、郎随永、
樊荣春
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由方国贤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内容
1、取缔“土炼油”查处非法炼制油品的行为;
2、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3、查处生产、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
4、查处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
四、责任区划
1、市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负责辖区内生产成品油的企业和黑窝点;
2、各分局负责各乡、镇辖区加油点。
五、工作部署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20——6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摸清底数,积极发现挖掘案源。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11日至8月10日),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凸显整治效果。
(三)规范总结阶段。加强对整治行动的总结分析,注意收集相关数据、材料,梳理信息资料,并及时形成工作动态和风险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本次专项整治是我局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对外要积极争取技术机构、相关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合力,将专项整治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处的违法案件要及时曝光,对大案要追踪报道。
(三)专项检查结束之后,各单位要在8月5日之前将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的形势报送市局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总结应包括专项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典型案例等。
联系人:方国贤 电话:5069572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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