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

索 引 号:640100-122/2021-00016 发布日期:2020-12-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检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自2020年12月4日起,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户外广告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以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灯箱等为载体的户外广告,利用交通工具、建筑物张贴、悬挂的户外广告和在地下通道、商业街区、城市主干道等重要路段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对广告中含有低俗庸俗媚俗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含有《广告法》第九条、第十条禁止情形,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违规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等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同时,针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行政约谈,警示告诫。

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严格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发动社会广泛监督,对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违法案件及时通报相关处罚信息。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879户次,检查户外广告牌604块,开展行政约谈2次,责令限期整改16户,拆除广告牌10块。监测户外广告线索5943条,研判处置违法线索46条。立案4起,结案1起,罚款2000元;即时处罚1起,罚款1000元。

下一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通过广告监测、日常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及时分析研判广告违法线索,持续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