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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31779585XH/2024-00115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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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食品流通科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监督+服务”守护“菜篮子”安全 |
“菜篮子”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今年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围绕“监督检查、培训约谈、抽检监测、社会共治”核心要素,推行“监管+服务”模式,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检查+培训约谈,压实主体责任
采取现场指导和培训等方式,对市场开办方进行多次指导培训约谈,督促市场开办方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入场销售者档案管理,落实入场查验制度。指导市场开办方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经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将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筑牢安全防线
深入巩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类别,加大对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突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以监督抽检与快速检测互为补充,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银川市本级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3756批次。圆满组织承办了“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快速检测能力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闭环管理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暨推进会”,向全区推广了银川经验,受到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通报表扬。
日常监管+专项治理,确保质量安全
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蔬菜店、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销售使用的瓜果、蔬菜、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和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销售,共查办食用农产品案件107件,罚款22.65万元。
提醒告诫+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
结合经营特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培训会、全市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约谈会,培训考核并约谈大型食品销售企业、农贸(批发)市场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230多人次,组织观摩了兴庆区麦德龙商场和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成果,引导提升了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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