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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6-04319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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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
名 称: |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强化市县人民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在接到提案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自治区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左弘局长、市政府朱海滨副秘书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银川市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区率先完成,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到位,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市政府按照市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市)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于2015年3月26日下发文件(银政办领字〔2016〕4号),对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切实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2015年4月市食安委根据县(市)区机构改革调整的实际情况,再次就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召集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能,设立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公务用车,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其相对独立的工作运行机制。要按照国务院设立乡镇(街道)或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在本辖区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消除监管盲区,确保责任落实。于2015年5月底建成了“全面覆盖、职责明确、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层级(市一级、县二级、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达到了“四统一、五上墙”的工作目标,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执法痕迹化、层级管理规范化”的管理目标。全市含盖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一、二级、三级网格已经形成,打通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上的“最后一公里”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食品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
新体制下,银川市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把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一是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市场监管部门将基层监管所80%的人员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上。二是坚持多渠道、多形式、重质量、求实效的教育培训,分批次分层级实施了三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加快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业务知识的补充和更新,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探索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激励机制,市食安委已提请市政府加紧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激励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有贡献的单位实施一定奖励政策,对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在职务、职级晋升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或特殊照顾,拓宽晋升空间和渠道,激励和稳定监管队伍。四是按照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突出监管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
银川市在重构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进程中,突出抓好职责衔接,建立了顺畅的监管链条。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格管控农药投入品,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农牧局正在积极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对37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859家食品小作坊开展了两轮次的监督巡查。重点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了综合治理。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监管。以规模大、交易量大、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加大对大宗食品、食品连锁企业、食品储藏冷链、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跨区域流通的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儿童食品、农村食品、牛羊肉等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同时,市场监管局还启动了网络销售食品和产品的网上监督巡查。
四是加强餐饮监管,推行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试点。采用开放式、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视频传输等形式,建设“视频厨房”、“透明厨房”、“网络厨房”。2015年完成“明厨亮灶”2550家,2016年计划完成3000家创建任务,2017年实现全部餐饮餐品加工区的可视化目标。目前,正在对全市9500余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550余家、中小餐饮单位8600余家、各类食堂358家)各类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评定;已组织开展了人口密集聚餐场所、农家乐、旅游景区餐馆、小饭馆以及工地食堂的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五是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围绕“六个必查”、“四个凡是”的检查标准.对全市340余所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及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检查,尤其是对学校食堂进行了两轮次的集中整治,积极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严格监管措施,强化日常和抽检“两责”落实
一是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和网络技术,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环节的溯源系统监管网络平台,市商务局主导规划和编制了全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制定了《银川市菜市场追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在全市263家企业建立了流通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100%覆盖,牛羊肉和猪肉定点屠宰场85.5%覆盖,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并配有生鲜专区超市80%覆盖。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领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溯源系统,落实食品溯源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食品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同时,将全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全部纳入食品诚信体系,并通过国家诚信体系评价,建立起了我市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在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上,我市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实施监管。组织开展了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采取加大巡查频次、创建食品示范小作坊的方式,引导全市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积极改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保证能力。修订完善了小作坊监管标准,制定了《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标准》、《豆腐小作坊整改工作标准》、《肉制品整治工作标准》、《食品示范小作坊评定标准》四个详细标准,规范生产行为,使小作坊的发证和监管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加强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2015——2016连续两年将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纳入银川市食品安全万人培训计划,通过发证前培训、定期集中培训、观摩示范作坊、执法人员巡查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从业人员系统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产品标准,提高依法依标生产经营的意识。
三是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2015年银川市完成自治区民生计划795批次,市本级食品风险和评估性抽检16000批次,投入检测经费400万元;2016年安排自治区民生计划1127批次,市本级16000批次,计划经费600万元基本达到全覆盖的要求,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的目标。2016年,在全市推出了加大建立基层快检室的监管手段提升举措,市、县两级着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并要求经营企业在大中型市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建立快检室,全面夯实监管基础。
四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了巡查频次。随着银川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落实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和责任链条,用“四个最严”构建全市食品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全覆盖监管体系。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满意
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施行,银川市食安委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一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二是启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普及力度。三是与“新华智库”建立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平台,及时化解公众疑虑。四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先进创建工作,建成食品安全先进县1个,食品安全先进乡镇(街道)7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99个。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先进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保障百姓的饮食安全。
联系人及电话:张本明 4122735 13995487296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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