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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6-04331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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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122号提案的答复 |
李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增强打击虚假广告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要求,结合四位委员的提案建议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医疗广告的监管。
一、加强监测,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2016年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互联网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重点对7家民营医疗机构的网站进行检查,分别是:宁夏生殖保健院、宁夏华夏医院、宁夏天伦不孕不育医院、宁夏同济医院、宁夏中德皮肤病医院、银川军大皮肤病医院、银川欧亚男健医院。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对一家民营医院发布违法广告立案查处,罚款7600元。
二、加强分析,适时开展行政约谈
根据监测、检查以及举报发现目前民营医疗机构发布广告存在的问题主要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表现为:一是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二是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擅自发布;三是擅自篡改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四是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五是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六是含有利用患者、专家、医生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七是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内容。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10日召开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约谈会,集中约谈了银川市42家民营医疗机构,通报了5家民营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的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约谈会后,通过监测发现民营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违法情况显著减少,约谈效果明显。
三、加强监管,组织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从2016年5月起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培训,组织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提高守法意识。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户外媒体、公交车载视频、印刷品以及互联网发布的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民营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2016年初,银川市建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与银川市卫计委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形成了对民营医疗机构发布广告的监管合力。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工商总局即将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依法履行好职责,加强实时监测,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行为,为广大市民患者创造健康有序的就医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汪晓林、曾 翔 4105481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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