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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6-04340 发布日期:2016-07-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0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银川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打击我市传销犯罪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银川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机制,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提高我市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

一、大力开展禁传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与媒体单位共同制作了打击传销动漫宣传片,在银川电视台公共频道进行播放。二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打传宣传活动,在银川主要街道、康居小区等重点场所摆放打击传销成效图片展板,从杜绝源头、教育劝返、查处打击、以案警示等方面宣传银川市打击传销成效。三是利用露天放电影的形式在有传销活动的重点小区,免费播放反传销电影进行反传销宣传,教育居民远离传销组织,远离传销活动。四是以各市场监管所及社区为依托,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学生、务工人员讲解传销的特征、危害性以及表现的方式,宣传打击传销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共举办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30场次,接受咨询16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7000份,宣传画8000张,悬挂条幅100多条,展板40多块,发放印有“打传”宣传内容的鼠标垫、扑克等小礼品1万余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一是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市打传工作责任分工》,重新明确了19个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任务,细化了牵头部门、配合单位以及完成时限。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和社区人员,实行所管片、人管段,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地毯式排摸,并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积极查找和及时发现传销线索。三是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把以“团队计酬”、“西部大开发”“连锁销售”等为幌子的“拉人头”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网络资本运营”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传销犯罪;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为名,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的行为做为打击重点。开展攻坚战、百日集中行动等战役,协调公安机关等各方力量,多方联动,全力进行整治。201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36人次,车辆144台次,受理举报31件,捣毁取缔窝点198处,移送公安机关827人,立案91起,破案93起(2起为年前案件),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850人,解救受骗人员4名。2015年5月5日贺兰县在贺兰人家餐厅内,查获山东、河北、甘肃等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骨干人员59名,查扣资金160余万元,查获涉案车辆11台。对戚文利等22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2015年11月3日,市公安局指导灵武市公安局、河南省许昌县公安局成功打掉灵武市一个特大传销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审查后刑事拘留39人,现场缴获赃款210万元,冻结嫌疑人银行存款960余万,扣押涉案车辆8辆,案件的成功破获,得到了公安部、公安厅的高度褒奖。2016年与公安机关联合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13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99人,查获传销案件15起,行政罚款1.9万元,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8人。

三、认真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各县(市)、区对照无传销社区(村)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指导工作。各社区(村)制定了创建计划;在各自辖区内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打传手册开展禁止传销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了拒绝传销公开信和举报传销联系卡,提高了社区(村)居民识别传销、防范传销、主动举报传销的意识;各社区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台账,全面掌握社区(村)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动态信息;建立了各社区(村)打传志愿者队伍,并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已达203个。二是结合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公安厅、区工商局《关于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综治办、文明办《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精神,2016年将永宁县列为银川市创建自治区级无传销县。5月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对永宁县前期开展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同时,进一步明确2017年金凤区、西夏区完成无传销区创建工作。2018年贺兰县、灵武市、兴庆区完成无传销县(市)、区创建工作

四、建议答复

针对你委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

(一)关于你委提出本辖区范围内的小区尤其是出租率较高的老旧小区内建立完善的出租登记制度,做到出租房屋的租赁时间,租客身份及相关信息均登记在案,有档可查的建议:

目前银川市功能完善的新建小区的所在居委会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台帐,全面掌握社区(村)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动态信息。但部分老旧小区因设施不健全,没有物业,管理相对混乱,市打传领导小组已明确要求县(区)政府要逐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控措施。

(二)关于加强本辖区警民联系,充分发挥小区的居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的自律作用,居委会应当建立定期入户和随机入户相结合的制度,对于用于租赁用的房屋每季度随访,从场所上限制传销类犯罪的发展的建议:

市打传办在《2016年打击传销责任分工》的通知中,已明确要求县(区)政府组织各街道、社区(村)、居委会主动抓好打传工作,排查辖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入住情况,并组建打传志愿者队伍采取定期入户和随机入户等方式进行摸排和布控,发现为传销提供房屋中介或出租屋房东及时报告执法机关,力争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发展壮大。

(三)关于加强本辖区内居民(包括本辖区内的常驻的大学生)加强宣传教育,强调传销类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性,提高本辖区居民对传销组织的警惕性,从人员的源头上遏制传销组织的扩张的建议:

我局将在以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继续利用媒体、电视台或车站电子视频平台上播放打击传销动漫宣传片;利用3·15、法制宣传日、公共安全防范等宣传日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银川主要街道、小区等重点场所摆放打击传销成效图片展板,宣传银川市打击传销成效;利用露天放电影的形式在有传销活动的重点小区,免费播放反传销电影进行反传销宣传。继续以各市场监管所及社区为依托,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学生、务工人员讲解传销的特征、危害性以及表现的方式,宣传打击传销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来提高人民群众、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对传销的防范能力,教育居民远离传销组织,远离传销活动。

(四)关于由政府牵头,以公安机关为核心,其余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本辖区内开展一次针对打击传销类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传销犯罪,重点惩治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的名义牟取非法利益,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独居老人参加传销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与秩序的建议:

我局将充分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继续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堵回流”和“造舆论、反洗脑、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排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线索,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积极联合公安开展集中清剿传销窝点行动,对传销活动始终做好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开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联系人:胡  龙      联系电话:4102701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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