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环保局:
现就民革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我市三区生产、销售环节燃煤煤质监管及餐饮环节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区燃煤污染的通告》《银川市2017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依法加强燃煤煤质监管,并将其作为蓝天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中之重,以下是目前监管情况:
一、监管基本情况
(一)银川市三区原有煤炭销售场点102家(整治前),截至目前,已取缔31家,停业27家,实际经营44家均证照齐全,全部位于禁燃区外,禁燃区内已无散煤销售点。目前由于季节原因,仅有16家散煤销售点存储供暖期间购进的煤炭,其余28家无储煤,均处于停业状态。已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4家,因季节原因均处于停业状态,其中兴庆区1家厂房拆除。我们后续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禁燃区内散煤销售死灰复燃。
(二)2017年10月份至今,共抽检321批次煤炭。其中销售环节共抽检燃煤207批次,合格187批次,不合格20批次,合格率90%。立案20起,结案4起,没收不合格燃煤60吨,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罚款153600元。使用环节锅炉房燃煤抽检114批次,合格90批次,不合格24批次,合格率79%,不合格批次已移交环保局处理。煤质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86%。
(三)餐饮环节煤改清洁能源成效显著。2018年以来,我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着力在餐饮环节“煤改气、煤改电”上下功夫、在监管质量上下功夫、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知晓率和满意度上下功夫,锲而不舍推进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整治之初,市辖三区经过摸底共有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的餐饮单位1681家,经过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我局将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已整改环境问题回潮反弹。
二、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推进组,形成“拳头”优势。成立了蓝天工程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组。按照“网格化责任人员+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监管模式要求,形成了各监管所第一责任抓监管,分局领导包干负责抓落实,市局分管领导全面协调抓推进,市局一把手统筹安排抓全局的监管模式和责任体系,压力层层有效传导,责任落实全面到位。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体工作,推进组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协助监管所完成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议5次,及时高效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局上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拳头”优势,确保各项工作指标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治氛围。为广泛宣传蓝天工程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告知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认清形势、把握趋势、及时转型,倡导煤炭使用单位提高环保意识,使用清洁能源,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散煤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发放张贴《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区燃煤污染的通告》、《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燃煤污染整治的通告》、《倡议书——让我们携手守护这片“银川蓝”》等材料10000余份,向广大经营者发出了让我们携手守护这片“银川蓝”的倡议,在散煤销售和使用环节广泛张贴,打造全市人民共同行动守护“银川蓝”的共治氛围,推进蓝天工程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形成科学依据。成立信息报道组,建立工作日简报、周小结制度。指定专人对每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日简报,便于及时掌握全市工作开展动态,分析每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在此基础上,每周形成工作小结,按时按点上报上级部门,及时将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为上级部门工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深化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依托网格化监管,进行地毯式排查,多层次、全覆盖搞好巡查和检查,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二)深化监督抽检力度,紧抓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餐饮环节清洁能源改造收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三)深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方便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工作进展,并及时予以监督、指导。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抽检不合格企业,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企业诚信经营。
联系人及电话:黄海泉,5069570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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