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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9-00105 发布日期:2019-08-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56号《关于加强民营医疗诊所药品管理》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56号《关于加强民营医疗诊所药品管理》提案的答复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张国俊委员提出的“加强民营医疗诊所药品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针对民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由卫生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我局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进行监管。

二、民营医疗作为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通过近年来的监管情况看,民营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质量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为切实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工作,2019年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治理整顿行业乱象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民营医院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治理,对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同时,每年度安排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全覆盖监督检查,本年度已安排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等,进一步强化药品使用单位监管。

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力度,提升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规范化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培训,提升民营医疗机构、诊所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好公众用药安全。

联系单位:药品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4080121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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