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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9-00116 | 发布日期: | 201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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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5号《关于餐饮企业食品留样的建议》的答复 |
秦立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餐饮企业食品留样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在收到建议后,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办理工作进行调研、摸底,并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对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在该建议办理过程中,于2019年7月30日建议办理人员就办理情况向您进行了反馈,并根据您的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马少红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市辖三区现有大型及以以餐饮单位391家,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495家,这些供餐单位由于一次就餐人数多,供应菜品品种繁杂,食品安全风险较高,一直以来都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的重点。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工作,先后开展春节年夜饭、春季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专项检查行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庆祝活动,扎实开展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百日整治行动,全面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教育培训,规范高风险餐饮单位食品留样
建立并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是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一项措施,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通过对所留样品实验室检测,能够为快速查明事故原因、指导患者救治和责任划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特别是一些集体供餐单位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尤为重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秦立红代表的建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大型及以上餐厅、学校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食品留样工作,要求大型及以上餐厅在接待100人以上宴席要全品种留样、学校食堂每餐要全品种留样,每个菜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同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通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系统、监督检查之机,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传培训力度,把学校食堂、大型餐厅等集体供餐单位食品留样列入监督检查内容,督促餐饮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也对各级党委、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用实实在在的监管成效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以上为市市场监管局对您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不足之处,请多您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联系人及电话:市市场监管局 丁明磊 0951-4080503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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