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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9-00119 发布日期:2019-09-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4号《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4号《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提案的答复

周海燕委员,柏长友委员,赵雯委员,杨丽萍委员,陈任忠委员,民盟银川市委会:

你们联合提出的银川市政协第134号提案《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的提案》我局已收悉。

该提案由我局承办,银川市卫健委协办。我局接到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反映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近年来我市保健食品经营方面监管治理情况,指定提案承办人与提案人杨丽萍,赵雯,柏长友和周海燕等几位委员先后进行了三次各种形式(见面,电话,微信)沟通,将办理情况向几位委员进行了汇报交流。8月底,我局汇总了我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和保健食品及健康养生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银川市卫健委(提案协办单位)就提案办理情况书面和我局进行了沟通。经马少红局长审核批准后,我局形成了文字回复材料,现将我市保健品(保健食品)经营现状,监管情况及《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银川市保健品(保健食品)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市共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584家,其中:大型商场(超市)62家,销售保健食品药店1228家,直销企业33家,专卖(直营)、批发零售店152家,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企业103家。

银川市现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家,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监管。

需要说明的是提案中所提及的保健品不是有明确法律定义的概念,是泛指一切对人体健康具有保护作用的物品,其中包括保健食品、净水饮水机、普通电子理疗产品、纤维纺织类用品(护膝,发热贴)、药品、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等,这些产品均可称为保健品。较为专业的说法称其为保健类产品。保健食品作为一种特殊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有明确的法律定义、有明确的适宜人群、保健功能等。正确认知保健食品、食用保健食品对特殊人群(亚健康人群,孕产妇,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缺乏者)的健康是有益的。

二、提案问题答复

(一)“一些不法保健品的生产厂家在保健食品和保健药品中添加治疗药品,且不在说明书中注明,造成服用者的肝肾功能损伤,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2013年5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宣传混乱的情况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打“四非”行动,即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的非法生产(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保健健食品生产),非法添加(违规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西药成分),非法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和非法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有疾病治疗效果)。经过保健食品“打四非”的专项治理行动后,我市和全国的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情况大为好转,特别是近几年保健食品的非法生产,和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情况已基本消失,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检测资料数据统计显示:各类食品检测合格率在99%以上。近年来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夸大宣传功效,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对健康的渴求和缺乏基本的健康养生知识,采取误导,诱导和欺骗甚至是诈骗的手段诱使消费者花高价购买保健食品的欺诈消费行为。

目前我国不存在保健药品。保健药品这类具有保健功效的药品在上世纪末国家未统一规范药品批号之前确实存在,已在1996年国家统一规范药品批号和功效功用后就明令禁止审批,

2000年后保健药品全部退出市场,禁止生产和销售。

(二)“因人民日益增长的保健意识及对健康的关注,在销售保健品时,销售人员在推销过程中有意夸大保健药品及保健食品的作用来引诱病人服用,骗取钱财牟取暴利,是患者的疾病不能得到应有的治疗,甚至危及生命。

些不法商家老年人对健康的关注,以开展健康讲座为名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大量保健品,是老年人花费了大量资金却不能得到应有的治疗,甚至耽误了病情。当老年人认识到受骗后精神上也受到沉重打击。因此,保健食品及药品监管亟待加强。

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对自身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关注,也越来越舍得在健康方面投入,但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文化素养普遍不高,健康素养匮乏,在追求自身健康需求时无法辨别正确与谬误,不能识别消费陷阱。一些保健食品经营者正是利用了消费者渴望健康,迫切需求健康养生知识的心理,通过宣传伪科学的健康养生知识来误导消费者,诱使消费者上当,购买销售价格昂贵(实则采购价低廉)的保健食品,来获取暴利。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由于几乎所有的保健食品特别是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人员均不具备基本的基础医学知识,对消费者的身体状况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和提供科学的指导意见来服用保健食品。因此,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性的危害。

迄今为止,在国家层面关于健康教育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

尚未出台,这就使得一些保健食品经营者特别是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人员由可乘之机。

我局领导和监管人员在2016年就注意到保健食品经营者特别是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人员利用法律上的漏洞坑害消费者,不仅给需要保健食品的消费者经济带来损失,而且给消费者健康权益造成潜在危害。而更为严重的是给全社会对保健食品的正确认知造成了偏差。

三、提案建议答复

(一)提案建议第一条:“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慢性病,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预防治疗知识,使广大民众对疾病有正确的认识”。

国家层面关于健康教育宣传方面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健康教育宣传的主体和宣传内容及具体工作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健康教育宣传机构负责,我局不具有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职能。

宣传慢性病,常见病及多发病预防治疗知识的工作职能由各级政府卫健委及所属的健康教育宣传机构,医疗机构履行。

(二)提案建议第二条:“加强保健食品正确知识的宣传普及,是民众认识到保健品不是药品,只能对疾病的治疗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不能替代药品。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曝光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手段和特点,提醒市民不要上当,让市民认识到:平时要多注意饮食保健、锻炼身体,生病一定要去正规医院”。

提案建议第三条:“加强对保健食品及保健药品的生产及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监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保健食品及保健药品的宣传及销售请客,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练手,不定期的各个小区不存在的健康讲座,保健品推销进行调查,加强管理,对于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的加以查处,令其退还购买人全部款项,并重罚,吊销营业执照”。

提案第二条,第三条的建议回复在下面“我局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中详细说明。

(三)提案建议第四条:“对于举报检查保健食品及保健药品的宣传及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对于保健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和宣传中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发》的规定严厉查处。仅2019年我市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96起,在宁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巡查网店68个,检查网站246个,共出动执法人员6815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86 家次,排查案件线索223条,立案279件,结案151件,涉案货值金额289.95万元,罚没款到账69.28万元,关停数107家。

对举报者予以奖励的工作我局将按照《银川市食品安全举

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四)提案建议第五条:“积极鼓励宾馆酒店拒绝为不法保健品的商家提供宣传场地”。

局在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中,针对一些保健食品经营者利用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和所谓的“健康养生宣传”讲座行为,要求宾馆酒店严禁为这些违法行为提供场所。但近年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别是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机构为了规避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打击,将会议营销保健食品行为和“健康养生宣传”讲座行为“小型化”,“分散化”,“错时化”和“隐蔽化”,我局针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彻底清理这些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机构的“坑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市场变则工作方法变的思路,用“错时”工作、“线人”报告和追踪检查等措施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机构的违法行为监督,有效的打击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机构的欺诈“坑老”违法行为。

四、我局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10月份,我局在经过多次的调查研究后,梳理清楚了我市在“坑老”消费过程中保健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老年消费者,监管机构,各级政府和其他部门存在的问题有这样几方面的因素:一是老年居民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健康素养匮乏和健康知识欠缺;大部分老年人均身体状况处于疾病状态或亚健康状态,渴望健康,渴求健康养生方面的常识;老年人很多都是与子女分居,子女亲情关怀较少,内心孤独;老年人退休后长期脱离主流社会,对社会的新形势,新动态以及各类新型骗局缺乏认知,加之自身的善良很容易上当受骗。二是社会各界,各级政府(街道,居委会)普遍缺乏对保健食品的基本认知。保健食品作为调节人体机能的具有保健功能的特殊食品在1996年经原国家卫生部批准上市至今已经23年,但由于负有监管职能的监管机构历经数次机构改革的更迭变换,各级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保健食品及其相关知识也相对欠缺,无法全面的将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向消费人群的普及并告知消费者理性消费。三是各级政府(街道,居委会)开展的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宣传社区活动时,由于受场地,资金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限制,无法向社区居民开展普及宣传保健食品基本知识方面专项讲座。四是各级卫健委和健康教育宣传机构因职责职能分工所限在开展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时只是注重老年慢性病的预防,筛查、药物治疗和心脑血管病紧急救治等内容,对具有调节人体机能和有助于亚健康人群(特别是老年群体)身体健康的保健食品不能进行广泛的宣传普及其基本知识。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制定了符合我市保健食品(保健类产品)实际情况的监管方案和具体措施。

2016年10月份至年底,我局组织监管人员先后在石油城社区,银川老年大学和金阳光老年养老中心等场所开展了6场以老年人为对象的保健食品及老年保健健康养生知识讲座。接近千余名老年市民听取我局举办的讲座。

我局开展的面对老年市民的保健食品及老年保健健康养生知识讲座社会反映强烈,老年市民和社区纷纷要求政府和监管机构广泛开展这方面宣传教育,普及保健食品及老年保健健康养生知识,避免老年市民上当受骗。

2017年初,我局在继续严格监管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和直销行为和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夸大宣传,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开展普及保健食品知识和老年保健健康养生知识宣传行动。

川市政府对我局开展的《百场保健食品健康养生知识讲座》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了本年度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中。

2017年我局共开展115场讲座,参加听讲座的市民、经营人员,高校学生超过万人。

2018年我局完成125场保健食品知识和老年保健健康养生知识宣传讲座,参加听讲座的老年市民、经营人员等共计8000余人。

2019年,我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示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所谓的“保健”类产品经营市场和保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保健”市场乱象得到极大遏制,消费者辨识能力明显提高。

五、关于保健食品监管和老年健康养生方面的建议

保健食品是一种针对特定人群的具有保健功能的特殊食品。社会各界应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客观对待保健食品,一定要将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和保健食品产品本身区分开来,切忌不问青红皂白,将保健食品产品和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混淆在一起。那样既不利于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市民正确合理选择保健食品。

今年7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和启动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保健食品作为大健康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相信保健食品行业一定会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助力的,广大的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一定会成为保健食品的受益者。诚恳希望各级政府机构(包括基层社区、居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健委,健康教育宣传机构)和社会各界(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都应正确认知和重视保健食品,并将保健食品宣传纳入对民众特别是对城市老年居民的食品安全宣传,安全用药常识和慢性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宣传当中。

联系人及电话:韩晓农,13469593287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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