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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18-9213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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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8-10-19 |
名 称: | 银川市2018年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按照区厅通知要求,银川市司法局于9月25日至9月30日,对全市第三季度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三季度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卷评查情况
全市第三季度共评查人民调解卷宗267件(退回不合格卷66本),符合区厅以案定补条件的卷宗201件,评审通过率75%。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卷宗187件,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14件,特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0件。
兴庆区22件(含区医调委),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卷宗17件,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件;金凤区78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卷宗75件,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3件;西夏区7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卷宗7件,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0件;永宁县53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卷宗48件,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件;贺兰县27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卷宗26件,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1件;灵武市14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卷宗14件,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卷宗0件。
二、存在的问题
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较上一季度有很大提高,但仍有一些问题也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
1、部分案卷定性不准,存在简易类定为疑难类,且疑难类定为重大类案件较多。
2、案卷证据材料不全。个别案卷,尤其是工伤事故类案件,案卷中缺乏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等材料。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县(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把案件审核关。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宁司通[2010]72号)的规定,严格落实审核评查制度,每季度申报案件办结归档后,要求县(市)区司法局要及时组织评查,做好案件定类、合并和量化工作,以正式文件报至市司法局基层科。
加强业务培训,严把案件程序关。全力做好培训,规范案卷装订,提高调解员对案卷归档归类的重视,不得擅自更改案卷中的材料顺序,特别是证据及调查笔录,全力提高案件质量。
按照问题逐案整改。严格按照评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学习。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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