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年度信息公开任务,为推动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其中: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概况类信息2条,预决算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人事信息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4条,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和部门动态等政务动态信息21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市司法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内容、范围和形式进行逐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做到全周期规范管理,确保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2024年,市司法局规范高效办理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群众诉求、意见建议197件,@“问政银川”微博留言20条,未出现泄密、重大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积极依照上级要求调整市司法局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公开效率。2024年以来,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注重挖掘基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微信公众号共发布转载信息857篇次,均未出现涉政治类、“三化”问题等严重错误信息。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24年,市司法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市司法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尤其是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便民利民举措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发布实效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发布不及时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内容和格式错误的问题。
(二)改进的措施
2025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谋划、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广度和深度,扩大政府公开的覆盖面。二是提高公开质量。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方面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认真做好网站和新媒体日常运维检测、术语表述错误、过时实效信息清理等反馈整改,确保网络信息准确规范、安全有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科室认真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等4项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信力。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行“部门初审+司法局审核”双审制。2024年审查市委、市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协议等236件。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查备案县(市)区、直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向市人大、自治区政府报备市本级制定并公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实现报备及时率、规范率、报备率三个100%。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银川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三大类9项重点监督工作。梳理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人员,与市委编办联合发文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机构与职责,推动全市设置执法监督机构257个。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及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度审验全市行政执法证件4951个,注销39个,组织130名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三是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为民办实事涉及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全面公开发布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及工作成效信息47条,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四是开展好“政府开放日”和“开门办实事”开放日活动。2024年度共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开门办实事”活动11次,主要围绕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工作、普法宣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等工作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布活动公告、实施情况、意见办理等信息27条。
2.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银川市司法局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s://www.yinchuan.gov.cn 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8788;传真:0951—6888799(请注明银川市司法局办公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