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审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21/2018-8183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0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18-11-05 |
名 称: | 银川市审计局关于做好2018年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述职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
各科室:
为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我局《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决定开展2018年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述职考核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突出履行职位职责的年度岗位绩效指标和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强化德能勤廉的现实表现、创新工作及工作中过错的全面考核。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具体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的执行力情况,及其个人品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
2.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体指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团结协作和相互配合意识及其工作努力程度,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10分)
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指个人政策理论和水平、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能力,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组织协调、创新意识及其它适应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10分)
4.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具体指依法行政,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10分)
5.履行职位职责主要包括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承担单位整体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效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的情况等。(60分)
6.创新工作是指年度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在同行业属于首创或领先水平,被全国、全区、全市、本局肯定和认可。
7.过错是指个人因失职、失信、失误、泄秘或不守工作纪律,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作秩序、质量、效率和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被各级各部门通报批评、问责和纪律处分。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在编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评: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内容要求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字数在1500字左右,围绕考核内容要求,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和错误,事实清楚,注重实绩,简明扼要,并填写《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登记表》(附件1),于2018年11月5日前交到局办公室。
(二)述职:拟定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暨2018年述职测评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地点另行通知)。述职方式:(1)各科室主管根据工作实际口头向大会述职,每人限5分钟。(2)其他干部向各主管领导进行书面述职。
(三)测评:述职结束后,参会人员对公务员德能勤廉的现实表现、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测评,按照很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现场在《银川市公务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测评表》(附件2)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3)上给出综合评价分值。
考核分值=(主要领导赋分×30%+主管领导赋分×30%+群众评议赋分×40%)×60%。
(四)公示:根据测评情况,结合干部工作实绩和加减分情况,党组会讨论评定考核等次。将考核得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如对考核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没有异议的,被考核人签名后,存入绩效考核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干部考核考评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局党组、局考核领导小组保持高度一致,精心组织,稳妥实施,确保2018年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形成注重实绩、激励先进的正确导向。
(二)各科室主管为科室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科室的考核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三)全体干部职工应正确对待考核工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串通搞非组织活动,对违反规定造成考核评价失真失实的,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问责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决杜绝不正常的人际关系影响干部的工作锐气和创新能力。
银川市审计局
2018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