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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71F/2022-0011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2-06-06
责任部门:银川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6-08
名 称: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安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银川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抓好水利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水利安全形势,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推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落实落地,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各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水利部实施方案和水利厅20条措施,深刻领会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要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和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力维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单位要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统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1.开展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谈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1)

2.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积极参加水利部组织开展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2)。要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开展的“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通知见附件3)。要组织全员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4)。要积极参加银川市安委办开展16日开展的为期10天的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3.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分级组织水利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市水务局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测试,局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员测试,市县区水务局组织对本系统各部门负责人测试,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负责人测试。(方案见附件5)

4.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作品及成果评选活动。各单位要积极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6)。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

减灾救灾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的通知》要求,充分调动专业机构力量,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创作安全生产文艺作品,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5.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616日前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典型案例曝光与安全生产万里行。20226月至12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围绕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发挥1231412350监督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认真核实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实际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

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中国水利报社推出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8),各单位可以在开展宣教活动时选用。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和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县(市)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及时报送每周活动视频、图片等简讯,6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7)



银川市水务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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