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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5-00091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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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名 称: | 银川市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和提升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水利工作全过程,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理论武装。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本单位“1+2+X”学规学法制度清单体系,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11次,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和业务实际积极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组织“三类”人员认真专题法律知识测试14场,党员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尊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优化法治环境,不断夯实制度基础。一是依法依规履行水务行业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以法治之为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银川市水网建设规划》,制定《银川市水网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成功创建全国第二批市级水网先导区,银川市也成为西北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编制《银川市水网先导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细化任务措施,为先导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同步启动《银川市“十五五”规划》《银川市水资源配置规划(2023-2030)》《银川市城市防洪规划》等重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健全。二是建立健全“四水四定”试点市体制机制,出台《银川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银川市再生水置换收储交易管理办法》《银川市水务 城市管理部门计划用水管理协作机制实施意见》《银川市水资源管理职责分工规定》等一批重点规划办法,不断织密水资源配置管理体系。三是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工作职责,出台《2024年银川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4年银川市河湖管理进驻式检查工作方案》《银川市市级河湖长履职巡河工作手册》,向市级河湖长发送巡河提示函32份,市级17名河长开展巡河70次,全部完成巡河任务。印发《银川市美丽河湖建设2024年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统筹各部门落实美丽河湖建设重点项目23个,推动全市美丽河湖建设打造示范。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水效力。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使用银川市规范行政执法小程序,扎实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督导检查30余次,下发督办函4次、警示单1次,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督促3家煤矿企业对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违法取水问题进行整改,严控违法用水行为。排查整治洗车行私打自备井、违规取用水问题33个,持续推进洗车行规范化用水。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水土保持情况监督检查等11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水工程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等7项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规范双随机抽查监管行为,提高检查质量,加强检查结果运用。三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制度建设,建立全市水务系统包容免罚清单,明确“首违不罚”适用范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加大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力度,切实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企业群众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提升管理效能,优化水利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质效,简化交易审核流程,完善用水权交易市场体系搭建,编制《银川市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细则》《银川市用水权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新增用水权交易15笔(含跨区域交易5笔),累计交易水量957.11万立方米322.506万元。农业拟出让水量2529万立方米,工业拟受让水量780.99万立方米,积极引导农业节余用水权向工业流转,有力推动了“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变。二是纵深推进用水权改革,开拓城市“第二水源”,启动编制《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补水用水权置换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力推动生态再生水利用置换黄河用水权认定。三是落实节约用水奖励,强化节水型企业、园区建设,建成节水型企业40家,全市重点用水企业创建率超80%,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区在全区率先创建成节水型园区;累计创建成节水公共机构1265家、节水型学校294家、节水型医院3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303个;实施高校节水专项行动,在6家高校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施,创建节水型高校10家,建成率达63%。四是持续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水平,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672.56万元,其中,市本级2134万元。
(五)坚持“底线思维”,筑牢水利安全防线。一是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印发《银川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银川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开展水库、拦洪库等在运工程及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度汛方案,确保水利行业安全度汛。二是对全市21座水库、33段重要堤防工程、10座河道内防洪水闸及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13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清查、盘点各类防汛物资,补充备防石、投资15余万元储备砼四角锥、切割机、液压钳等物资,落实市级水利抢险专家65名,联防单位及社会防汛抢险队伍13支383余人,机械222余辆,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工作。三是修订《银川市防汛应急预案(方案)汇编》,更新《银川市水务局洪水防御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强化预报预警,参加银川市“应急先锋·2024”贺兰山东麓防洪排涝军地联合实战应急演练,有效检验防汛预案的执行力,提升应对洪水的防御能力。四是积极推进贺兰山东麓银川段智慧防洪体系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113处视频监测点、22处高空瞭望等检测设施安装,不断推动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六)完善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等服务平台作用,向社会公开水务政务信息,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优化网络政务服务流程,利用“政务微博”“12345政府热线”“领导信箱”等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建议及投诉的渠道,及时做好重要节点的舆论监管,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今年以来12345平台收到投诉425件,办理140件,退回285件,年内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7条,“银川市水务局”微博发布信息29条。
(七)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印发《银川市建设“四水四定”试点市全民宣传工作方案》《银川市建设“四水四定”试点市规范标准汇编》等,在中国水利报、银川日报等媒体平台刊登宣传80余篇,开展专题培训6场次,积极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宪法宣誓等活动,增强法治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周”“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十周年成果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20余场,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涉水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上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上率下引领水务干部职工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部署全市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梳理细化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市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和提升工程落实台账,部署依法治水重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学习深度有待增强。部分干部学习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学以致用做的还不够,致使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不足。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强化。机构改革后没有设立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法制审核完全依赖于法律顾问,且现有执法人员缺乏足够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不够高,法治政府建设力量整体偏弱。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满足于按部就班执行落实,缺乏运用新媒体、新方法、新举措谋划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5年,市水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针对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学用结合。进一步完善本部门“1+2+X”学规学法制度清单体系,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水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以日常巡查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以信息化管理手段为补充的复合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涉水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供水、节水、排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河道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全覆盖,确保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实现“双提升”。
(三)加强水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涉水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水务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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