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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6/2019-00194 发布日期:2019-07-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河长办
名 称:银川市河长办关于上报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的报告

银川市河长办关于上报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的报告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河长办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对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总结如下,现随文呈上,请审阅

附:《银川市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银川市2019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狠抓任务落实,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总河长令(第 1 号)》,按照黄河银川段第四次总河长会议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多措并举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河湖面貌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1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投运清污分流项目,消除9条城市黑臭水体并通过住建部、生态环境部两部委年度验收;完成滨河水系湿地扩整连通项目,建成互连共调的滨河水系湿地;规划实施了银西河水系开挖扩整连通工程,建成投运了经纬创业园区、四二干沟等8处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在沟水入黄前严防死守,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中有8条达到了年度入黄标准。根据2019年1-6月份水质监测结果,黄河银川段4个水质监测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第一排水沟、银新干沟、永清沟、第二排水沟入黄口达到Ⅲ类良好水质,四二干沟入黄口达到Ⅳ类轻度污染水质。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四级河长巡河治河已成常态

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市级河湖长7名、县级河湖长24名,及时更换了河长公示牌136块,更新了河湖长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794名,其中市级河湖长17名,县级河湖长114名,乡镇级河湖长243名,村级河湖长420名。四级河湖长上半年巡河次数19395次,巡河时长8943小时,巡河里程43959公里;上传巡河问题工单112条,受理河湖投诉24条办结率96.3%

(二)着力推进治理工程建设,河湖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一是源头治污,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实施。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已开工建设;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土建及安装施工进度达到90%;灵武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土建及设备安装进度达到95%,完成兴庆区掌政镇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完毕。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污水处理站、西夏区平吉堡集镇污水处理站和南梁集镇污水处理站已开工建设,争取年底投入使用;城市建成区清污分流东西线项目目前已完成并投入运行。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开展已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高家闸沟上段综合治理、西大沟清淤净化、银新干沟城市段清淤净化工程;完成罗家湖及阅海万家G2区南侧湖泊湿地恢复整治项目、典农河南段水系连通扩整工程;开工建设西南部湖库排涝工程,完成水系土方开挖28万m3,9座溢流堰及涵洞全部完工。贺兰县组织实施四二干沟三丁湖人工湿地,目前土方开挖工程已完工,水生植物种植于9月份实施,10月底建成投入运行;灵武市开工建设东沟分流管控工程、大河子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凤区实施四二干沟小微公园等一批生态修复工程。

二是水系净化工程顺利推进滨河水系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2018年年底前已完成水系开挖部分,市园林局正在组织实施生态绿化景观工程和水体净化工程。目前完成生态绿化景观工程兴庆段沿线湿地和节点主体绿化种植,正在进行作业道路、浮桥等土建工程建设;完成贺兰段总工程量的70%;6月17日完成永宁段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完成水体净化工程贺兰及兴庆段水生植物种植,正在进行生态基、火山岩格宾网铺设和太阳能曝气机安装等工作;6月13日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石墨烯技术标段招标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滨河水系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后可通过自然沉淀+水生植物吸收大幅提升入黄排水沟水质,同时增强滨河水系防洪、排水和生态修复能力,改善周边农田排水条件,提升滨河生态廊道绿化水平,成为保障黄河银川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利长城。

三是清理“四乱”工作有序开展。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搭建行政+司法执法平台,携手整治黄河沿岸“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保护母亲河。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85件(兴庆区44件,金凤区4件,西夏区1件,贺兰县10件,永宁县19件,灵武市7件),涉及乱占问题18件,乱堆问题5件,乱建问题62件。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等多种方式落实整改,已销号河湖“四乱”问题66件(兴庆区销号43件,金凤区销号2件,贺兰县销号7件,永宁县销号8件,灵武市销号6件),同时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四乱”督查执法专项行动,新发现河湖四乱14处,现已整改完成12处。

四是明查暗访,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上半年,市河长办对典农河、中干沟、永二干沟、灵武东大沟等重点水域和敏感区域进行了15次明查暗访,现场提取水样送检,会同相关部门分析污染成因,形成了永二干沟、灵武东大沟污染成因分析专报,并就督查中发现的永二干沟、中干沟、西大沟、平伏桥四清沟、灵武东沟等水环境问题下发督办单9份。并及时对上半年市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了提示;逐条对所有县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河长履职尽责。目前督办单已全部得到回复,一批河湖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结合市级河长变动调整,第一时间给新上任的河长安装巡河通,多次陪同市领导现场巡河,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办公督促落实;配合市县(区)两级政协委员开展沟道监督调研,通过4个月4个阶段的调研工作,形成黄河银川段入黄排水沟治理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正在督促相关部门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中干沟、永二干沟、灵武东沟三条沟道沿线的污水处理厂及企业排放不达标导致沟道为劣Ⅴ类,目前灵武东沟水质有所提升,永二干沟、中干沟水质正在整治提升中

二是村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滞后,仍有部分村镇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或排放不达标的问题。

河湖长责任还未完全压实,部分河湖长仍然存在有名无实、履职不到位、巡河不及时的情况。根据河湖长制工作通报,2019年1-6月份永宁县、灵武市各级河湖长及巡查员有效巡河率分别为16%、19%,低于全区水平;我市2019年上半年县级河湖巡查通报中,还存在部分县级河湖上半年巡查次数少的现象。

我市创城整改工作开展后,依然存在部分河湖沟道环境 “脏乱差”、入河排污口复排、水面水草疯长漂浮等现象,距创城整改工作要求及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河湖保洁机制仍要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打赢黄河保卫战。保护黄河是一项宏伟的生态工程,更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要切实把思想从被动保护向主动治理转变,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二是针对中干沟、永二干沟劣Ⅴ类沟道,兴庆区要加快掌政镇污水处理厂提标进程;永宁县确保永宁一污、二污、紫荆花及伊品生物公司稳定达标排放,优化经纬创业园和章子湖人工湿地的处理效果。同时永宁县要加快中干沟、永二干沟沟道底泥清淤,贺兰县要加快银新干沟县城段沟道底泥清淤,通过水生植物种植、曝气增氧催化、岸线景观提升等措施,确保沟道水质提升,完成2019年度治理目标,保障黄河银川段水质安全。

三是全力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我市专项行动成果,完成河湖“四乱”问题的销号任务的同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河湖生态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以行政明责权、以检察促规范,保持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目的的一致性,全面提升我市河湖管理工作责任化、规范化、法治化、实效化水平

四是加强水生态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配合市园林局加快滨河水系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工作,加快石墨烯技术试验推广进程,加快四二干沟三丁湖等人工湿地建设进度,探索出适合银川地区的生态治水模式,构建水安、水清、水美的生态体系。

以创城整改工作为抓手,压实河湖长责任,监督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职尽责,实现巡河、管河、治河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同时构建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明确河湖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广三员(巡河员、保洁员、护林员)合一管护模式,有效改善河湖沟道卫生环境,实现河畅、水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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