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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71F/2023-00082 发布日期:2023-03-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银川市水务局关于上报《银川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 实施方案》的报告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上报《银川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 实施方案》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建运发〔2023〕1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银川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结合我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实际,制定了《银川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随文呈上,请审示。


银川市水务局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全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任务

为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责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规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负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质量检测抽检率达到100%,全市竣工交付使用的水利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争创一批优质水利工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单元工程优良率明显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进入示范阶段;有效遏制质量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严格控制一般质量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强化政府监督。进一步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管责任,丰富质量监管措施和手段,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健全项目法人负总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依法各负其责的质量管理体系,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质量监督巡查和抽检工作,重点加强拦洪库提标改造、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防范和遏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严格开展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测,积极推进水利工程质量全过程检测,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制性检测,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质量检测抽检率达到100%,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率达100%

2.加强质量检测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质量检测单位检测行为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诚信机关进行检查,收集、审核、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水利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重点公开不良行为信息,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及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全面部署打击出租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检查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质量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1.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负主体责任;水利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注重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强化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促进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对违反有关规定或未切实履行职责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质量主体责任;贯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宁夏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订宁夏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2.提升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能力。按照《宁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明确项目法人的职责和权限,保障项目法人依法实施建设管理工作的自主权。重点排查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项目管理机构组建、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质量监督检查落实、设计变更管理、工程验收管理、质量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严格质量工作考核,实施集中排查整治。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日常检查考核和现场核查,重点针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质量检测等主要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1)勘察设计单位。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勘察设计现场机构组建、勘察设计质量、现场设计服务能力,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减少一般设计变更。

(2)施工单位。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以及现场管理机构组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保证、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监理单位。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以及现场监理机构组建、监理质量控制、现场监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质量检测单位。重点排查整治检测单位资质要求、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质量检测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质量监督管理单位。重点排查整治质量监督计划、质量核备(核定)、质量评价意见和监督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加强水利工程验收及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严格工程验收程序,把好质量标准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方可通过验收;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全面。

(三)加强质量基础建设

1.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水利厅举办的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管能力及项目法人建设能力培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水平,做好2023年度质量月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报纸等多种媒体,构筑质量发展活动宣传平台,宣传普及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标准、规范,提高人们对水利建设质量发展工作的认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积极向自治区水利厅及银川市政府报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信息。

2.建立质量激励机制。积极组织和鼓励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参与省、市、县政府质量奖的评选和水利建设文明工地评选,组织开展优质水利工程、精品水利工程评选和水利建设文明工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1月)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以项目为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时限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32月至20256月)

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并及时整改销号。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257月至10月)

按照时间节点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存在的困难,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对标规程规范要求找差距,进一步抓好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贯彻执行,于20259月底前向自治区水利厅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市水务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由规划建设科牵头、质量监督站配合,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做好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及时跟踪,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目标任务。

(三)聚焦问题,强化制度执行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对齐对标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质量管理规程规范要求,落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抓好制度和机制的贯彻执行。

(四)积极引导,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等参建各方广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宣传好银川市水利工程质量工作,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曝光低劣工程,形成人人重视质量、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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