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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6/2018-93375 发布日期:2018-12-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银川市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银川市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保护黄河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二次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全面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坚持“源头治理、中段提升、末端兜底”工作思路,持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深入开展河湖治理保护清河行动“七项整治”,扎实推进清水、畅河、净源“三大行动”,有效提升河湖水环境,以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构建责任体系,逐级压紧压实责任

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一是健全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按照自治区河长办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在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同时,加快组建四级湖长组织体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并通过媒体、网络、公示牌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因领导工作调整等原因更换市级河长2名、县级河长13名、乡级河长27名、村级河长55名。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市级河长15、县级河长97、乡级河长213、村级河长363名,管理河道沟道302条;新命名市级湖长8、县级湖长30、乡级湖长53、村级湖长67名,管理湖泊水系71个。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河湖巡查,全年各级河湖长巡河次数24226次,巡河时长5339小时,巡河里程69504公里。二是建立河湖长制目标考核体系。银川市总河长与主要入黄排水沟的16名县级河长一一签订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年内入黄水质达到Ⅳ类的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等,各县(市)区也逐级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量化主要工作任务。三是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开展黄河银川段、典农河、入黄排水沟实地调研,召开河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3次,市委常委会、政府专题会议研究5次,召开河长联席会议、市级河长工作会现场会20余次,就黄河银川段、典农河、永二干沟等重点河湖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主要入黄排水沟年度综合整治方案,加强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

(二)加大检查整治力度,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围绕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核心,全面落实泰峰书记实地调研黄河保护治理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坚决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痛下决心,重拳出击,彻底消除了一批长期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扭转制约水环境向好的不利局面。一是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县区自查、上级督导等方式,全面梳理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破解长期影响水环境的疾症。开展了全市小功能禁养区内现有23家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任务,共搬迁转移畜禽近20万只(头);开展全市农田化肥、农药、除草剂“三减”行动,落实银川绕城高速范围内所有农田化肥、农药、除草剂“三禁”工作,全市化肥农药除草剂施用量较去年相比减少20%,大幅消除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审批永宁县伊品、紫荆花等一批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压减耗水企业年度用水量至少10%,全面加快城镇所有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标准进行提标改造进程,通过减污、提标等手段,减少园区、企业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二是加大媒体曝光力度,聚焦河长制工作,播出“电视问政”专题节目2期,集中曝光了一批不达标排放、沟道水体黑臭、水源地畜禽养殖、农村水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42起。这些问题通过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督办、组织记者开展问题整改回访、县(市)区自查自纠等方式,加快问题解决办理,并根据曝光问题性质,由市纪委问责干部24人并在全市通报,倒逼县(市)区以此为鉴,深挖自纠,有效遏制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大各级监督力度,由市人大组织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河长在行动活动,组织集中检查采访活动4次,监督各项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在实处,务求实效,积极推介河湖长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均衡发展;以加快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办理为契机,加快解决群众反映的影响生产生活的水环境突出问题7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水环境保护。通过1234512369热线,接办社会各界反映的水环境问题189起,办结171件,办结率90.5%

  (三)狠抓源头治理,减污提标控源头

以组织实施清河专项行动和“清水、净源、畅河”活动为抓手,完成了全市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10座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了5个乡镇、24个中心村、1个规模牛场、2家规模企业污水处理站提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大幅提升;按照“一沟一策”的治理方案,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实施了以第二排水沟、银新干沟综合整治为代表的水体净化工程,通过沟道底泥清淤、水生植物种植、生物浮床技术推广等措施,9条黑臭水体达到不黑不臭治理效果并通过住建部环保部年度验收;加快实施银川市清污分流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排查出108处排污口,封堵91处污水直排口,开工建设3个农村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项目,16家养殖场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理,50个规模化养殖场建成粪污贮存设施;关闭58眼自备井,压减19家高耗水企业用水量,拆除和关停910家散乱污企业;以点带面设立26家农业“三减”推广园区,完成4.35万亩补贴面积,17.36万亩辐射面积;划定养殖限养区、禁养区,大力开展水源地保护。

(四)开展中段提升,逐段提升水体水质

结合全市“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510次环境整治执法行动,出动1.7万人,404台机械,整治868.9公里沟渠岸线,清理打捞11405吨垃圾;开展71次侵占岸线执法行动,出动1096人,77台机械,拆除106处违章建筑物,取缔拆除16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物;整顿黄河、山洪沟道、滞洪区采砂秩序,取缔黄河行洪区内非法采砂厂及彩钢房等35处违章建筑,对全市2家河道非法砂场3400多平方米残留物进行了清理;完成了银新干沟、第二排水沟、陈家圈沟、中干沟、永二干沟等骨干沟道综合整治52337.2公里。

(五)实施末端兜底,人工湿地建设显成

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大力兴建人工湿地,发挥湿地除氨氮、降有机的作用,确保入黄前水体水质提升达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永二干沟章子湖、经纬创业园区、滨河大桥人工湿地、中干沟人工湿地、银新干沟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四二干沟人工湿地、灵武东大沟人工湿地、芦草洼人工湿地,其中灵武东大沟、银新干沟人工湿地、芦草洼人工湿地出水水质分别达到地表Ⅲ类和Ⅳ类,完成了滨河水体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建成了第二排水沟人工湿地1200亩,中干沟、永清沟、银新干沟、北大沟人工湿地42600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虽然水体水质状况有所改善,但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状况不容乐观。据10月份环保部门检测数据显示,三条入黄排水沟(中干沟、永二干沟、灵武东沟)水质为Ⅴ类或劣Ⅴ类,未达到年度入黄水体标准。

二是水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我市城市规模较大、排污量较多、治理任务艰巨,近年来市政府财力有限并缺乏其它渠道融资,造成投入资金短缺,严重影响到水环境治理效果。

三是水质提升治理难度依然较大。我市虽然引入使用新技术高科技开展了全流域、全过程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但水质提升效果依然不达标且不稳定,水质提标难度较大。

三、明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建设,充实市河长办工作力量,加大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指挥有力、监督到位、协同作战、高效运行工作体系,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污水排放监管,确保全市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力争完成全市农村污水处理厂提标任务,坚决杜绝直排和偷排现象,做到严格监管、严厉执法、严肃处理。

三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滨河水体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银川西北部水系建设、城市清污分流工程、污水处理厂再提标等一批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优化银川河湖水系框架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好清水畅河净源行动,坚决做好排污口封堵、园区企业排污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违法乱排私排现象整治活动,巩固提升清河专项行动成果,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

五是加大生态治理工作力度,在推广挺水植物种植、生物浮岛技术的同时,积极探索石墨烯、“食藻虫”净水新技术,增加生态补水力度,加大沟道水体流动性,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六是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压实各级河长职责,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治河工作,提高各级河长履职能力,提高河长通、巡河通安装率和各级河长有效巡河、工单配置率,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真正落实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河畅、水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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