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环境整治情况

索 引 号:640100-116/2019-00283 发布日期:2019-11-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水务局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水务局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水务局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严格按照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水务局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水务局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冲刺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市文明委第一次会议暨创城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关于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再部署,对标会议中关于“城市建成区外环境脏乱差”、“河湖垃圾急需及时清理”两个问题的具体要求,为持续巩固扩大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市”城市发展战略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将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水利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强化城市河湖沟道环境卫生综合管护,为加快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各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工作制度;实施河湖水环境综合管护治理,提升第二排水沟城市段、银新干沟城市段、典农河银川段、鸣翠湖、宝湖、华雁湖、七子连湖、阅海、万家湖等重点河湖水环境,确保水面无明显垃圾堆积漂浮、环境脏乱等现象,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湖长责任,提升城市湖泊水环境

严格按照《银川市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制度》,加大各级河湖长履职监督,确保县(区)级湖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乡镇(街道)级湖长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市河长办协助阅海、鸣翠湖、宝湖、绿博园湖、北塔湖、万家湖、华雁湖、七子连湖等8个市级湖长,做好超标排污、乱倒乱建、侵占河湖、垃圾堆放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水环境问题下发督办单,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有效解决河湖环境问题。

责任人:阅海、鸣翠湖、宝湖、绿博园湖、北塔湖、万家湖、华雁湖、七子连湖各湖泊市级、县级、乡镇(街道)级湖长

协作部门:银川市河长制办公室

(二)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城市河道管理

在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我局管辖的重点河道分别为典农河(典农河属地管理段除外)、银新干沟城市段、第二排水沟城市段,按照我局管理分工,制定以下任务清单:

1.典农河(典农河属地管理段除外)任务清单

(1)典农河朔方桥至109国道段。

责任单位:银川市河道管理所、银川市水电工程处

责任人:马炳旺、赵宁强

(2)南典农河植物园匝道至铁路桥段。

责任单位:银川市桑园沟防洪管理所

责任人:岳国庆

(3)七子连湖及南典农河铁路桥以西段。

责任单位:银川市黄羊滩防洪管理所

责任人:李海亮

(4)典农河朔方桥至植物园匝道段。

责任单位:银川市银西防洪管理所

责任人:陈岚

2.第二排水沟城市段及银新干沟城市段管理。

责任单位:银川市河道管理所

责任人:马炳旺

(三)开展生态补换水,提升城市河道水质

结合渠道冬灌,做好典农河、第二排水沟、银新干沟等城市水系生态补换水工作。目前典农河银川段冬季补换水工作已从10月23日下午开始,我局将加大与各渠道管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确保河道行水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生态补水进度。今冬计划向典农河银川段补换水1500万方,同时向典农河下游生态换水200万方,向银新干沟生态换水10万方,向第二排水沟生态换水15万方。通过生态补换水手段,进一步增加城市河道水体流动,提升水质质量,为整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付诸实际行动。

责任单位:银川市河道管理所

责任人:马炳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当前我市处在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冲刺阶段,河湖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是重点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转变目前工作中仍存在的不实作风,勇担当勤干事,不断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坚持导向,补齐短板。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详细梳理创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根据任务分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河湖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强化河湖管护措施,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监督,根除隐患。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对三区重点河湖水环境进行督导巡查,重点排查是否仍存在隐蔽排污口、是否存在河道沿线环境脏乱、是否存在河湖水面杂草疯长垃圾漂浮,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通知县区河长办或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水环境治理工作不作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责。

(四)压实责任,建立机制。各科室及责任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及时回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巩固工作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为抓手,构建我市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治理有效、协调有序的河湖水环境长效机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