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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71F/2024-00005 发布日期:2024-01-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科学核定合理损耗率 积极落实水资源税改革

科学核定合理损耗率 积极落实水资源税改革

2023年4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3年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水利厅、财政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明确了我区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主体、计征方式、税收优惠和水资源税管理的相关事项。《办法》规定应在扣除合理损耗率情况下核定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税征税水量。为确保2024年1月份全面核征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税,水资源科于2024年1月11日组织兴庆区、贺兰县水务局及相关城镇供水企业开展全市跨县(区)城镇公共供水工程合理损耗率核定工作。

会议上,供水企业汇报了城镇公共供水工程运行相关情况。城镇公共供水工程合理损耗率编制单位汇报了全市跨县(区)城镇公共供水工程取水口至水源、水源到水厂输水损失、水厂到用户输水损失等各项数据。评审组专家立足工程实际,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22)等相关技术规范对城镇公共供水工程合理损耗率进行综合评定,初步评定结果为: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供水工程工业园区部分合理损耗率为14.5%、农村部分合理损耗率为29%。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督促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强供水工程各主要环节监测计量。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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