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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5-00074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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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名 称: | 银川市水务局印发2025年银川市三区取水分配计划 |
一、2025年可分配指标
(一)年度取水指标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宁水发〔2025〕2号)要求,2025年分配我市黄河用水指标19.285亿立方米,其中三区7.075亿立方米;地下水指标2.16亿立方米,其中三区0.69亿立方米;非常规水指标0.7亿立方米,其中三区0.52亿立方米。合计水量22.165亿立方米,其中三区8.285亿立方米。
(二)生态用水指标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宁水发〔2025〕2号)要求,2025年分配我市生态用水指标1.723亿立方米,其中三区1.175亿立方米。
二、水量分配原则
(一)总量控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市2025年度黄河水取水指标,结合《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确定三区在各水源、各行业取水总量计划指标,实行区域总量控制。
(二)保障刚需。在充分考虑节水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和生产用水,全力保障葡萄酿酒等重点产业发展用水,确保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
(三)生态优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河道外主要河湖、湿地等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补水力度,用足用够分配生态水量(含贺兰山及沙漠锁边),努力扩大生态环境效益。
(四)丰增枯减。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市黄河水指标,按“丰增枯减”的原则进行调度,同比例分配到三区。统筹做好防洪、供水、灌溉等多目标调度。
(五)定额管理。综合考虑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工业生产规模、农业灌溉面积和灌溉方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结合用水定额基础上,确定三区用水总量。
三、分配指标
(一)三区取水指标分配
2025年分配银川市三区取水总量8.285亿立方米,其中:兴庆区2.84亿立方米,金凤区1.936亿立方米,西夏区3.509亿立方米。
(二)各行业取水指标分配
三区取水总量8.285亿立方米中,生活用水1.6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57亿立方米,农业用水4.85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1.175亿立方米(湖泊补水0.83亿立方米,城乡环境0.26亿立方米,贺兰山及沙漠锁边0.85亿立方米)。
下一步,市水务局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主体责任,继续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及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立体推动“四水四定”工作落实落细,为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水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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