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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4-0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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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资源管理科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
郭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水务局承办(市水务局和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12家部门联合办理)。银川市水务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水资源科主要负责同志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9月10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银川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1“全面推进“四水四定”顶层设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精打细算用好每一滴水”落实情况
(一)具体建议:夯实“四水四定”原则。细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持续抓好黄河水用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目标,明确水生态保护红线和水资源利用上线,真正让“四水四定”落实落地,让水资源刚性约束硬起来。一是完善法治。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银川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银川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建立水资源取用水管理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取水许可管理、用水管理、用水统计、节水评价等制度落实,从顶层设计和源头上严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口,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二是加强监管严格考核。开展取用水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专项检查、专项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和管理秩序;持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积极探索将水资源管理制度与四水同治、河湖长制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有效衔接,切实发挥水资源考核作用,实现全市“十四五”规划目标夯实水资源保障。
1.已落实事项:我市全时全域开展“四水四定”试点市建设。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建设,制定印发《银川市建设“四水四定”试点市实施方案》,确定了40项任务指标,确保年度取水总量控制在21.136亿m³、耗水总量控制在10.33亿m³、黄河取水量控制在18.468亿m³、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达到90%。二是强化政策体系建设,针对当前“四水四定”推进中用水权改革、再生水利用等堵点问题,印发《银川市计划用水管理协作机制实施意见》《银川市再生水利用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等重要方案;编制完成《银川市“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方案》《银川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银川市水资源配置规划》等重大方案规划,为银川市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方向。同时推动农业农村、林草园林等部门制定《银川市园林节水系统规划》《银川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专项规划》等行业节水专项规划编制,提升各行业节约集约化用水意识。三是强化水资源监管力度,按计划分年度抓好超采区治理任务,实现采补平衡的治理目标,开展自备井分批分类封停,2016年-2020年,全市共封填自备井106眼,累计压减地下水2096.2万方;全面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共核查登记在册1594项5524个取水工程,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各类违规取水行为。
2.正在推进事项:正在全力创建银川市“四水四定”试点市,全面提升银川市各行业用水效率。一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正在修订《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出台《银川市水资源行业职责管理规定》《银川市用水权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银川市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细则》;二是在开展取用水整治方面,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水”领域等为契机,正在对西夏区镇北堡瑞信天沐旅游度假区等8处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进行整治。
3.下一步落实事项:针对各行业用水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参考河长制管理模式,在水资源管理领域探索用水单位“水长制”管理体系。
二、建议2“保障生活用水、留足生态用水、严控农业用水、调整生产用水,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情况
(一)具体建议:坚持“以水定人、以水定城”,科学统筹人口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匹配程度,深度实施生活节水,精准节水、精细管水、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将城市供水老旧管网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计划,建立高耗水项目和单位重点监控机制,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加大浪费用水行为惩戒力度,严格限制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洗车、洗涤、绿化、洗浴场所等特殊用水行业,并实行定额。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让节水爱水成为银川新风尚。建立生态用水规划,提升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落实《水利部关于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河道生态补水、景观用水、城市杂用水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建议能使用再生水的,一律不审批新鲜水,加强再生水用户实行分类管理,同时处理好黄河水取用、当地水资源和非常规水源供水之间的关系,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放在优先地位。坚持“以水定地”,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优化种植结构,大幅压减水稻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比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稳步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灌溉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用水压减。坚持“以水定产”,调整产业结构严控高耗水产业发展规模,深度实施工业节水降低用水强度,限制高耗水企业项目上马。全面推进工业深度节水、改革控水、循环用水工作,坚持打击非法取用水,全面摸底核查用水企业,排查“用水黑户”,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推进能源、化工、建材等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对超过取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
1.已落实事项:不断优化黄河水、地下水、非常规水配置,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供水老旧管网更新,将排水管道改造优先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内容,目前,城市建成区300个小区已累计更新改造排水管道400余公里。同时开展建成区内所有排水管道“体检”,目前已完成排水管网检测483公里、管网混错接排查378公里、沟体排口调查33公里,完成小管径检测清淤修复1207公里,开挖修复58处,大管径养护清淤修复600余处,逐步解决管网管材老旧、错口等问题。二是强化计划用水管理,进一步加强用水单位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及服务业下达用水计划,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并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在最大量使用再生水的前提下核定其用水指标。三是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建成西北“首家”宁夏首座“青少年节水惜水教育基地”并面向全市免费开放,开展“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暨2023年节水科普进校园活动,完成进小学、进幼儿园等宣传活动12场次,活动参与学生人数达2000余人次;举办“弘扬节水美德 共建生态银川”青少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开展水利文化、水利科学等研学活动10场次,活动参与学生人数达1000余人次,全市节约用水“大宣教”格局逐步形成。四是推进非常规水利用,按照“就近利用、优水优用、分质用水”原则,银川市第二第四河湖生态利用目前已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日设计处理量为5万立方米。银川经开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二期)主体建设已完工,目前进入管网冲洗及打压试验阶段。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校展开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节水项目建设。河湖生态、工业产业、生活杂用各领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新格局初具规模。《银川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现已编制并召开现场意见征求会,《银川市再生水置换收储交易管理办法》已编制印发。为破解用水权交易市场供给侧不足,深化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提供关键一招。五是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深入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9.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2.34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6年的0.504提高到2023年的0.561。全面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实施,在玉米、设施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上推广应用喷灌、滴灌、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106万亩。六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各县(市)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执行方案,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管理机制、工程建设与运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四项机制”,全面规范水费收缴。七是推进工业节水减排,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厂目前运行良好,年出水量达到300万m³以上;东部热电、西夏热电和灵武华电全面实现再生水利用,年利用水量达1000万m³。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6.1m³/万元。
2.正在推进事项:在推进再生水利用上,一是在河湖生态利用上实施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利用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总进度75%;二是在园林绿化利用上开展银川市2024年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一期项目,目前已完工。四是在政策保障上编制《银川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目前已召开现场意见征求会。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上,一是在各县(市)区实施1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近4亿元,确保2024年底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7.38万亩。二是开展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良性运行率排查,确保现代高效节水农业覆盖率达到40%、工程良性运行率不低于60%。
3.下一步落实事项:持续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进再生水利用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高银川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建议3“坚持节水优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落实情况
具体建议:严格落实自治区分配的“十四五”取水总量和耗水总量指标,将取水总量控制在22.08亿立方米,其中黄河水18.87亿立方米,地下水2.16亿立方米,非常规水1.05亿立方米(含指标外0.35亿立方米),耗水总量控制在10.33亿立方米。用水效率方面,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力争达到0.6,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总灌溉面积控制在285.7万亩以内,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2%。
1.已落实事项:一是严守管控指标,制定印发《银川市“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方案》,确定银川市2025年取水总量控制在21.73亿m³,其中黄河水18.87亿m³、地下水2.16亿m³、非常规水7000万m³。2023年,全市取水量19.057亿m³,按水源划分,黄河水16.732亿m³,地下水1.875亿m³,再生水1850万m³,矿井水180万m³。按行业划分:农业用水14.957亿m³(农林牧渔14.775亿m³,畜禽养殖0.182亿m³),工业用水0.817亿m³,生活用水1.754亿m³(城镇生活1.629亿m³,农村居民0.125亿m³),人工生态环境用水1.529亿m³(城乡环境0.399亿m³,湖泊补水1.13亿m³),均未超年度管控指标。二是提升用水效率,近年来,银川市全面推进“四水四定”,主要用水效率均有所提升,根据《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公报》,2023年银川市万元GDP用水量为75m³/万元(扣除河湖生态补水),较2020年下降24.55%;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为643m³/亩,较2020年716m³/亩降低73m³/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6.1m³/万元,较2020年下降18.0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61,较2020年0.526提升0.035,各项用水效率均有所提升。
2.正在推进事项:针对当前银川市地下水水位升高的客观情况,积极配合自治区水利厅编制《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为后期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提供技术支撑。
3.下一步落实事项:持续落实《银川市“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指标,强化水资源总量管控力度。
四、建议4“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情况
(一)具体建议: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大节水活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积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二是科学调度管理水资源。制定水资源使用年度计划,加强水资源的调度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1.已落实事项:一是不断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自2007年我市被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地级市,我市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称号以来,我市于2011年、2015年、2019年3次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使银川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2023年12月,我市以95.6分,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级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二是推进节水型县域达标建设。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定额管理、水平衡测试、节水载体建设等措施,持续推进6个县(市)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永宁县、灵武市于2019年完成达标建设,兴庆区于2023年完成达标建设,西夏区、金凤区及贺兰县已完成自治区级达标建设,我市成为自治区首个全域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地级市。三是科学调度水资源。2024年在自治区总体水量调度计划的基础上,针对银川三区进一步细化,印发《2024年银川三区取水分配计划的通知》,确定银川市三区6.681亿m³黄河水指标、0.69亿m³地下水指标,进一步细化水资源调度管理。
2.正在推进事项:一是在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方面:2024年贺兰工业园区正积极开展2024年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计划10月中旬向自治区申请验收。二是在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方面:中房西悦府、财运家园等100个居民小区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达标建设。三是在节水型企业创建方面: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恒康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正在申报银川市级节水型企业,计划10月中旬进行验收。
3.下一步落实事项:持续抓好节水型社会、节水型企业建设,按照自治区水量分配计划,持续做好银川市水量配置工作。
五、建议5:“建立有效市场调节机制”落实情况
(一)具体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取水、用水、排水等市场调节机制。设定不同的用水收费和排污收费标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根据“超用、超排加价,节约有奖,转让有偿”的原则,在定额范围内实行基本水价和排污费价格,超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充分发挥价格对促进节水和控制排污的杠杆作用。
1.已落实事项:一是大力推进用水权改革,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四权”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先后出台了《银川市金融支持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方案》《银川市再生水利用确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等重点方案,完善了用水权改革政策支撑体系。完成宁东基地与四川阿坝州水务局的全国首笔1500万m³跨省水权交易。2021-2023年,全市累计完成用水权交易71笔,累计交易6.83亿立方米,累计交易金额7.06亿元,完成用水权抵(质)押贷款融资4笔152万元,真正实现了“水资源”向“水资产”转换。二是不断推进排污权改革,深入挖掘银川市现有排污单位交易量,持续做好初始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政府储备排污权、新增排污权“四本台账”动态更新,确保排污权“应确尽确”。已完成核定初始排污权619家、可交易排污权18家、政府储备排污权466家、新建项目核定新增排污权59家。积极对接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排污权出让交易。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排污权交易66笔,其中,竞价交易27笔、小排量交易39笔,成交总额126.47万元,排污权价值逐步凸显。
2.正在推进事项:一是在用水权改革方面,持续推进《银川市用水权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银川市用水权交易收益分配细则》两项重要的制度办法出台。二是在排污权改革方面,加强排污权改革与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完成2024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核定,对新建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出具等量或者倍量替代要求。
3.下一步落实事项:持续推进排污权试点工作。一是继续率先在全区推进银川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偿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指导企业核算,尽快形成四本台账,实现银川市VOC排污权入市交易。二是持续完善政策支持。出台激发排污权二级市场活力的鼓励政策,充分发挥企业主动获权、积极减排、降低成本并获利等方面的主观能动性。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浩,6889281
银川市水务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