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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6/2020-00071 发布日期:2020-04-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水务局
名 称: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银川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银川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市水务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银川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水务局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银川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围绕“以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为核心,强化水旱灾害防御行业监管”的工作思路,立足于防御超标洪水,聚焦健全“测”的体系、强化“防”的基础提升“报”的水平三方面工作,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不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报、风险研判、工程防御、科学调度方面能力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一、监测预报方面

1.加强监测预警基础。深入开展已建雨情、水情监测设施和预警平台的维护调试工作,加强对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设备的更新补充及维修。各县(市)区水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自治区水利厅下达的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尽快开展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监测预警设施布设及系统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提高洪水预报精准性,全面提升我市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能力。5月底前完成监测预警设施维养及调试工作,6月底前完成新增监测预警设施布设、系统建设及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扩展应用工作。

2.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紧密联系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趋势,做好降雨预报及实时雨量监测工作,为防御工作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加强与应急部门的协同配合,为应急部门发布预警、预筹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做好水利部门“测防报”与应急部门“抗救援”的有机衔接,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二、风险研判方面

3.开展汛前检查。重点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利工程抢险队伍组建情况,防汛物资设备储备与管养情况,监测预警设施维护调试情况,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节点,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度汛。各县(市)区汛前检查要在4月24日之前完成,市级督查要在4月底之前完成。

4.加强施工安全度汛监管。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管工作,督促辖区内跨汛期施工的项目法人编制施工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施工与防洪之间的衔接,确保安全度汛。5月底前全面落实施工安全度汛管理措施。

5.加强工程巡查抢护。加强对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汛期的巡查防守,重点巡查险工弱段、易发高危的部位,要加大巡查力量,预置抢险物资,加密巡查频次,有序开展物资调度,及时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和应急加固,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工作,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抢早抢小,确保工程安全。5月20日之前,要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要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度汛安全。

6.加强技术支撑保障。结合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开展防汛物资设备更新补充工作,健全完善物资台账,加强物资管理。统筹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水文监测、气象预报等行业力量,建立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为防汛调度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全面提高我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水平。5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

三、工程防御方面

7.完善水库调度方案。因库施策、实事求是,开展水库调度运用方案修订完善工作,确保我市辖区内的每座水库都能落实合理、可行的汛期洪水调度运用方案,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8.强化水库调度监管。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科学核定水库汛限水位,汛期严禁水库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建立防洪调度信息跨区域和上下游通报协调机制,提前通知受威胁地区和有关部门,有效防范风险。

9.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快推进永宁县桑园沟、中干沟和贺兰县沙井子沟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银川市西南部防洪排水工程、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蓄水池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及涉水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全面提升我市防洪重点区域沟道行洪能力。

10.研究编制银川市防洪规划。市水务局组织,有关县(市)区水务部门及设计咨询单位积极配合,结合近年洪灾成因及分布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历次防洪规划和防洪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补短板、提标准、消隐患、强监管”,以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提升综合防洪能力为目标,兼顾洪水资源化利用、水生态治理,统筹地区城乡环境和交通等基础设施改善,开展研究编制银川市防洪规划工作。

四、科学调度方面

11.编制水旱灾害防御专项预案。以切实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为抓手,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围绕水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监管、抓好监测预报预警、做好灾害防范应对”的职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认真开展专项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抓紧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专项预案、黄河防洪防凌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重点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等水旱灾害专项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防御职责,强化防御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5月底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2.编制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为努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黑天鹅”突发事件,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防﹝2020﹞51号)要求,参照《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17)格式,开展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工作,制定防御超标洪水的应对措施,提高我市超标洪水防御能力。5月底前完成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及审批工作;6月20日前完成演练工作,并将演练总结报水利厅。

13.完善水库应急抢险预案。按照“一库一预案”的原则编制完善水库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并及时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检验各工作环节之间的衔接,切实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确保预案各项措施可行、管用。5月底前完成预案编制(修订)及审批报备工作,并结合城市超标洪水防御和山洪灾害防御统筹完成预案演练工作。

14.加强行业培训宣传。加强对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培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播放和推送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在危险区域、过水路面设立警示牌和宣传牌,全面提高防御责任人履职能力和公众防灾避灾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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