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商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8/2011-0192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2011-06-20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商贸服务处 发布日期:2011-06-20
名 称:关于同意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为银川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试点企业的批复

关于同意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为银川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试点企业的批复

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我局考察审核,你公司制定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方案目标明确,内容详实,定位准确,运营模式符合我市开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发展实际,项目资金保障有力。经局务会研究,同意你公司作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商务物流配送试点企业。

希望你公司在开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试点工作中能够紧紧围绕《银川市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全市物流业发展现状,认真做好在商贸零售领域物流配送带动示范工作,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和仓储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跟进完善在社会渠道配送、代理配送及客户门对门配送资源整合工作,切实建立起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