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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8/2013-0201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2013-01-15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3-01-15
名 称:关于做好冬季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季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各商贸流通企业:

今年入冬以来,我市气温较低,天干物燥。极端天气使取暖压力加大,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负荷增加,安全隐患也进一步加大。吉林、上海等地商场、批发市场重特大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财产损失,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消防工作绝不能有一丝马虎、不能有半点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目前正是重特大火灾高发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正值春节临近、自治区“两会”及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要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切实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便民蔬菜直销店等商贸流通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为春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33月全国“两会”结束,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排查企业内部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检查灭火器的配备情况、各种疏散标识完好使用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管道是否有水,消防设施完好率要达到100%

1、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等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必须保证畅通;对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2、便民蔬菜直销店要配备灭火器,张贴消防宣传标识。部分店内用炉子取暖的直销店要注意防火、通风。

各企业要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即刻不能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我市冬季环境特点,着力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对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方面工作,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三)开展日常监督,加强对企业经营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开展日常监督,建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对各自企业经营的重点区域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到有防火责任人、有防火制度、有消防应急工作预案、有灭火器材、有扑救初期火险技能。要经常性地对重点区域的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管理技能。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各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的消防安全工作。一旦出现火灾责任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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