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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8/2016-031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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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1-1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6-01-18 |
名 称: | 关于转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的通知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现将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的通知》(银安办发〔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批示的通知》(银安办发〔2016〕4号)
银川市商务局
2016年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