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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8/2016-0315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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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5-2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6-05-24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商务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银川市商务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商务局
2016年5月24日
银川市商务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银安办发〔2016〕4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为重点、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加快我市商务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落实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市商务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郝春明
副组长:宋英花、杨伟宁、刘志勇、张 玲、张彩虹、
何剑锋、马维利、吴志军、杨海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勇兼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安排、信息报送、档案汇总管理等具体工作,督促各单位顺利完成任务。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项要求,开展启动活动。动员本区域企业、群众、职工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进一步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目的和意义,使企业真正从自身生存发展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红线”和“底线”意识,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将三级联动,在光明广场联合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借助本次宣传日契机,自行组织宣传日活动并督促指导本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应急逃生演练、安全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开展宣传,进一步推动“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四)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大型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企业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和安全宣誓、签名等活动。开展反思大讨论,提高企业员工自我防范意识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用事故教育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企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要结合“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体系建设,积极指导推动辖区内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活动,要积极在企业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及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知识,使企业员工进一步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在企业内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银川市“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同志及安全监管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内容全面,责任清晰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上报活动信息,阶段总结,推动工作落实。市商务局活动领导小组要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监督不到位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的扣分依据。
(三)及时总结,报送信息。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检查落实本辖区企业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并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总结分别于2016年5月27日和6月20日前报银川市商务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融 电话:68892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