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商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47Y/2025-001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
名 称: | 关于对银川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贺兰(张亮村)蔬菜产地集配中心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4个文件的通知》(宁商发〔2022〕57号)文件要求及商务厅召开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工作会议要求,市商务局于4月17日组织专家,会同贺兰县相关部门对贺兰(张亮村)蔬菜产地集配中心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向银川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6889234
邮箱:ycssctxjs@163.com
银川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