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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47Y/2026-0019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11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1 |
| 名 称: | 【乐购银川・平安相伴】科普专栏之——02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规则与直接判定要素 | ||
大家好,欢迎走进【乐购银川・平安相伴】科普专栏第二期!上期我们带大家了解了八类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帮商贸经营者、管理人员找准了“重点防控区”。本期继续深耕消防安全知识,用直白的解读,拆解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规则和直接判定核心要素,让大家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精准排查身边的火灾隐患,把风险掐在萌芽里,守护商贸经营安全,也守护每一位市民的出行平安!
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基本规则
判定一处建筑或场所是否属于重大火灾隐患,严格按照四步流程依次开展,不能随意跳过步骤:
一要定类别。首先明确建筑、场所属于哪一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仓储厂房、养老儿童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二要先直判。对照规范里的直接判定要素,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条,直接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三要综合判。不满足直接判定条件的,再对照综合判定要素,同时符合6项及以上即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同一问题重复出现只按1项计算,不重复累加。四要做排除。最后对照豁免情形,符合不判定条件的,不纳入重大火灾隐患管理。
二、通用建筑及各类场所共性直判情形
只要场所存在下列任一违规情形,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1.无特殊工艺需求,却把甲、乙类易燃易爆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甲、乙类车间仓库属于火灾危险等级最高的区域,里面存放、加工的都是易燃易挥发、见明火就容易爆炸的危险品,比如汽配仓库、白酒库房、喷漆车间等等。)
2.公共建筑疏散楼梯,地下部分和地上部分没有做实体防火分隔(住宅套内自用楼梯除外);
3.商场、商超、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在疏散通道、楼梯间、疏散门、安全出口加装栅栏、卷帘门,阻碍人员逃生;
4.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的数量不符合GB55037、GB50016的规定(· 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安全出口数量大于等于2个;且出口要分散布置,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水平距离大于等于5m),或是安全出口被彻底占用、堵塞、封闭无法通行;
5.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GB55037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或是已安装设施故障、瘫痪无法正常运行(· 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设施(主要是喷淋和消火栓)。没装、装了但不能正常用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情形。);
6.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金属夹芯板搭建,且板材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不燃标准;
7.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内部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GB50222的规定;(· 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必须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隔断、家具等不得低于B1级难燃材料;使用可燃或易燃材料,或等级不达标的,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情形。)
8.冷库的防火分隔措施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GB50016、GB50072的规定;(· 冷库冷藏间与穿堂等区域须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分隔,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1级并做不燃防护层;防火分隔不到位或保温材料可燃易燃的,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情形。)
9.多产权、多经营主体建筑,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车通道、公共疏散设施、共用消防设施没有统一管理责任单位;
10.电池生产储存车间、仓储场地、储能电站,防火间距不足、未做有效防火分隔,也未配套事故通风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存在火灾爆炸高风险。
消防安全无小事,隐患排查贵在早、重在细!希望各商贸经营主体、场所负责人及广大市民群众,认真熟记以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把自查自纠融入日常经营,对标规范及时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问题,从源头化解火灾风险。下期,我局将聚焦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及集贸市场等重点商贸场所,推送针对性的重大隐患直接判定要素,手把手教大家精准防患,记得持续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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