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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8/2017-44458 | 发布日期: | 201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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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第4—41号提案的答复 |
赵新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商务局承办。银川市商务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6月23日召开商务局工作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陆晓宏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9日联系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朱海滨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和郝春明局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在信用制度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网上公开三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成立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宁夏保监局、人民银行银川支行、宁夏银监会、宁夏保监会、银川海关,银川市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二是制定了《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2017年)》及《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了《银川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信用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银川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三是推动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将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纳入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分两年完成,计划于年底完成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三是开展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通过自治区统一的“双公示”平台,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宁夏”及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17年重点任务及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07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银川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银政办明电发〔2016〕81号)要求,我局主要承担商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 加强商贸流通企业信用建设,鼓励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形成行业内的自律机制,深入推进商业零售窗口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银川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维工作,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行业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采取网络、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排查、打击行动,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拍卖及典当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诚信度。 截至目前全市拍卖企业30家,经过年审核查,2016年年审合格29家,均符合《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1家企业因未参加年审,不予通过年审。截至目前全市经批准设立典当企业56家,其中分支机构4家。经过年审核查,44家典当企业(分支机构)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定为A类;6家典当企业在2015年的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情节较轻,建议定为B类,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家典当企业未参加2015年年审,不予通过年审。
4.继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示范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商务供销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具备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争,发扬“以人为本,诚信经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纪守法,货真价实;买卖公平,诚实无欺”的经营理念和商业道德,努力将银川市诚信企业打造成全区乃至全国知名企业。
5.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相关要求,自治区建立了统一的“双公示”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要求各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须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由于商务局行政审批权力已移交市审批局,目前没有需要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因此本年度“双公示”无公示内容。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1.切实配合做好银川市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配合市发改委,继续做好银川市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商贸流通企业登记相关信息,完善信用记录,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为商贸流通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评级等服务。
2.指导和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加强商贸流通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记录,鼓励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形成行业内的自律机制,继续推进商业零售窗口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3.继续拓展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域,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启动拍卖、典当专项督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全市拍卖、典当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二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加强典当、拍卖企业动态管理,做好典当企业月度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
4.继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示范活动。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商务供销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具备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争,发扬“以人为本,诚信经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纪守法,货真价实;买卖公平,诚实无欺”的经营理念和商业道德,努力将银川市诚信企业打造成全区乃至全国知名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陆晓宏 18009591598
银川市商务局
2017年8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