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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8/2017-44481 | 发布日期: | 201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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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名 称: | 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
阮世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标准化,解决银川市快递电动三轮车“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商务局承办。银川市商务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指定由市场处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多次听取相关企业、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经朱海滨副秘书长和商务局郝春明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部署,“培育壮大快递企业、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突出问题,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要求。相关部门已在按程序积极推进《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国标制定工作。快递三轮车合规上路是业内外广泛关注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旨在共同推动“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问题的解决。2017年由我局起草,银川市政府出台了《银川市开展“互联网+城乡配送”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7〕46号),促进配送快递业发展。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快递箱、新能源汽车等多种方式,提高快递末端配送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快递行业主管机构,广泛征求生产企业及快递行业的意见,研究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电动三轮车标准和管理规范。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统一标识,并给予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权益。
三是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扶持办法,积极对接专项资金,对物流快递公司按规定改造末端配送车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补贴。
四是鼓励企业为专用电动三轮车安装智能终端设备,对电动三轮车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末端配送物联网的建设。
五是构建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在同一区域内建立起面向不同快递企业和电商配送的平台,投资共建一个配送网点,不同的快递公司和电商配送部门可以将包裹送到共同配送网点进行集中分拣、储存和配送,可有效减少各快递公司在同一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往来配送的资源浪费。
最后,感谢代表对物流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也恳请委员继续关注物流快递业的发展,为我市物流快递业更好更快发展继续建言献策。
联系人及电话:吕文亮 6889244
银川市商务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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