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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8/2019-00064 发布日期:2019-10-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商务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69号“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助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69号“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助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的答复

市发改委:

现就银川市工商联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助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现结合我局职能,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加强政策落实情况

我局根据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及银川市《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积极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等相关精神,通过完善政策支持和放宽市场准入两方面加强落实。一是出台了《银川市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6〕20号)、《银川市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银政发〔2016〕71号),制定了银川市关于促进商业综合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内贸流通等发展的优惠政策,并积极落实已经出台的外经贸等扶持政策。综合应用财政、税收、融资、用地等方面的政策,鼓励、支持、帮助民间资本和民营经济进行产业转型、产品升级。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银川市“十三五”外向型经济、现代物流业、“互联网+城乡配送”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指导全市相关产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便利的政策环境,全力提升商务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进一步优化和放宽准入政策,为民间资本营造宽松环境和广阔市场空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引导民营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投资建设“双十”工程、新世纪冷链、润恒物流园、同城配送等项目,为企业搭建便捷高效平台,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商贸流通方面

1.部分企业对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外贸企稳等政策的知晓率不高,主动申报,并规范提供申报资料的意识不强,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2.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因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双层罐置换等要求,以及创建文明城市及扫黑除恶氛围营造的多部门分头要求,逐级层层加大要求,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下降。

3.开展特许经营和单用途预付卡发行中,没有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向主管部门备案,导致投诉不断、官司缠身、赔偿额度较大,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建议:

1.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扩大组织宣传范围,让符合政策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到应有的政策。

2.从市级层面,统筹提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的具体要求,避免政出多头,相互打架,不再让民营企业不知所措、难以应对、疲于应付。

3.加强政策培训,引导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依法依规,合法经营,规范运行。

    (二)口岸方面

关税保证保险企业参与度不高,参保率极低。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9】24号),配合自治区口岸办等单位召开关税保证保险推广宣传会议,鼓励企业参保关税保证保险,对保费予以补助。但由于我区符合征税要素担保(缓税半年)条件的企业不多,而纳税期限担保(缓税10天)对我区企业(企业规模小,缴税金额不大)吸引力不大,故企业参保关税保证保险积极性不高。截至目前,全区只有4家企业(其中银川市1家)参保关税保证保险。

建议:

建议国家适度降低关税保证保险参保条件,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关税保证保险中,使国家减税降费这一惠企举措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对关税保证保险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外经贸方面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2019年4月,银川市商务局联合银川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银商局发﹝2019﹞82号文件),同时组织辖区内外经贸企业申报2019年第一批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项目、第一批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补助项目、“走出去”项目等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经贸往来业务、搭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目前,各项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有序推进,但由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泛,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无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错失项目申报机会。

建议:

1.加大调研力度,到重点企业、园区实地走访,做好协调服务及政策宣讲工作,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支持政策。

2.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性。

联系人及电话:邓丽娟 邵珊   688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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