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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47Y/2024-00072 发布日期:2024-03-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商务局
名 称:银川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报告

银川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报告

根据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银财函发[2024]30号)要求,现就银川市商务局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自治区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和会展业发展资金。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宁财〔建〕指标〔202381号文件,2023年自治区下达银川市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150万元;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宁财〔建〕指标〔202378号文件,2023年自治区下达银川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

(二)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2〕77号)、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3 〕81 号)精神,2023年,下达给银川市本级2023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100万元,其中地方资金100万元

   (三)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通〔2022〕129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商通〔2023〕117号)精神,2023年共计下达银川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15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5044万元,地方专项资金2106万元。

    (四)2023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宁财[建]指标[2023]81号文件,下达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1290万元。

(五)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宁财〔建〕指标〔20238182号文件,2023年自治区下达银川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160万元,其中: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资金78万元、商贸流通统计监测42万元、安全生产能力建设20万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20万元。

    (六)2023年度扩大消费资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2023年,自治区商务厅共下达宁财〔建〕指标[2023]516号1500万元,宁财〔建〕指标[2023]16号1200万元,宁财〔建〕指标[2023]81号促进电子商务发展200万元,宁财〔建〕指标[2023]851号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130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和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2023年自治区下达银川市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150万元,目前正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暂未拨付;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自治区下达银川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目前正在组织项目评审,待评审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对2023年度会展项目、会展企业等进行支持。因此2023年自治区下达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暂未拨付。

2.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2023年下达给银川市《自治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100万元。

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共计下达中央、自治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715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拨付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5930.0032万元,剩余资金1219.99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累计拨付4429.7332万元,剩余614.2668万元;地方资金累计拨付1500.27万元,剩余605.73万元。

4.2023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自治区商务厅下达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1290万元均已到位。2023年度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14家企业(单位),共计下达补贴资金1196.2万元,剩余资金93.8万元,执行率92.7%。

(1)政策性项目奖励情况。其中:一是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奖励项目从2023年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42万元。二是下达8家A级物流企业奖励资金400万元。

(2)物流行业统计监测项目。向物流行业统计监测项目中标单位宁夏现代物流协会支付项目中标金额28.9万元。

(3)申报项目支持情况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支持4家企业,下达补贴资金717万元。

5.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1)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资金未拨付。

(2)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资金未拨付。

(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未拨付。

(4)商贸流通统计监测42万元已拨付39.62万元。  

    6.2023年度扩大消费资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1)项目目标规范、完整、清晰明确

2)截止2024年3月,银川市扩大消费资金2700万元、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1300万元已全部拨付,促进电子商务发展200万元由于该项目为先审核后补助的形式,待审核及公示流程走完后拨付。

(3)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核算规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和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为强化自治区下达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2023年,市商务局制定了了《银川市支持企业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与运营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补办法》)明确对银川市企业“走出去”建设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的支持条件,以方便企业依据文件申报项目,鼓励“六新六特六优”等特色产业“走出去”拓宽销路,提高品牌影响力。我局根据流程向银川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了对《银川市支持企业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与运营奖补办法(试行)》进行公平性竞争会审的请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审后函复我局,拟印发的《奖补办法》中涉及对经销宁夏特色产品为主的展示展销中心给予财政奖励和补贴国务院、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没有对应支持的政策依据,建议《奖补办法》不宜出台。因此,《奖补办法》暂未印发;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会展博览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商规发〔20232号)、《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317号)及《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5号)要求,25日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银川市商务局 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对会展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市商务局。目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上报会展项目12个。市商务局将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评审方案对报送的项目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备案,市商务局、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2.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2〕77号)、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3〕81号)精神,银川市商务局会同银川市财政局印发了《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对银川市2023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评选的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4日邀请3位专家对符合条件的16个申报项目进行了评选,经企业答辩、专家质询后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宁夏四季鲜果品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申报的“宁夏四季鲜市场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公共设施改造项目”通过评审;11月27日,银川市商务局会同银川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质疑;12月5日,银川市商务局会同银川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12月8日,经市商务局2023年第29次党组研究,同意拨付宁夏四季鲜果品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2023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3〕17号)精神,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全市外经贸相关企业申报2023年外经贸项目,委托宁夏华恒信会计事务所严格按照外经贸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对企业申报的内陆运输费用、进口贴息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根据审核结果,市商务局、财政局对拟支持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会研究拨付资金。

  4.2023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1)政策性项目奖励情况。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3〕24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对于政策性支持事项的一次性奖励项目,依据国家相关部委、协会或自治区相关厅局批准或确认文件,不再开展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一次性下达奖补资金。

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奖励。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对获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根据2023年3月20日第4次局党组会议纪要,拨付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奖励资金各100万元。其中:从现代物流业结余资金列支158万元,2023年现代物流业专项资金列支42万元,共计200万元。

新评定A级物流企业奖励。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发布第三十四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物联评估字〔2022〕113号)和《关于发布第三十五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物联评估字〔2023〕17号)文件,按照2023年5月25日第10次局党组会议纪要,向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3家4A级物流企业下达奖励资金各100万元;向宁夏恒通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战友运输有限公司、宁夏四季青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宁夏惠润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宁夏中韵供应链有限公司5家3A级物流企业下达奖励资金各20万元;共计下达A级物流企业奖励资金400万元。

(2)物流行业统计监测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根据2023年11月7日第27次局党组会议纪要,为了进一步加强物流行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我局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银川市物流社会物流总额、物流业增加值、货运及货运周转量、物流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物流总费用、物流企业效益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情况、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根据《银川市2023-2025年物流行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我局向中标单位宁夏现代物流协会拨付项目中标金额28.9万元。

(3)申报项目支持情况

项目征集核查。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于2023年6月8日印发了《关于征集2023年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面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共征集12个项目(其中: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项目4个、物流数智化项目2个、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6个)。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分别于7月21日、7月25日、8月7日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12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项目评审公示。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对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项目评审的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组织专家对企业上报的12个项目申报书进行了现场评审打分。按照专家评审的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宁夏小任果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宁夏新华百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数智化项目)、宁夏夏能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宁夏歆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5家企业项目为2023年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对2023年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拟支持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项目验收审计。根据2023年9月20日第25次和2023年11月24日第28次局党组会议纪要,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75800元的价格被确定为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项目专项审计机构。根据评审和公示情况,确定为确保各企业项目投资额度、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委托宁夏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5个拟支持项目的投资情况进行了验收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依据《申报指南》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支持重点及标准“对具有引领示范性、并对地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有带动性且总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0%进行奖补”,宁夏夏能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际投资额(审计金额)为842万元,不符合《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要求,不予以支持。

根据项目专项验收审计报告,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支持4个,分别是:宁夏小任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新华百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项目实际投资额(审计金额)分别为319万元、407万元;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的物流数智化项目实际投资额(审计金额)为1144万元、宁夏歆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际投资额(审计金额)为1015万元。

④项目资金拨付。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最终确定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支持4家企业,下达补贴资金717万元。其中: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支持,下达宁夏小任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新华百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补贴金额分别为95万元和122万元;物流数智化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不超过200万元予以支持,下达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数智化项目补贴资金200万元;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不超过300万元予以支持,下达宁夏歆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补贴资金300万元。根据2023年12月12日第29次党组会议纪要,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于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下达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共计向4家企业拨付补贴资金717万元。

5.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商务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22〕10号)精神,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征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制定2023年银川市家政服务培训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实施,待项目实施完毕,我局完成验收工作之后,进行资金拨付。

      6.2023年度扩大消费资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我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印发《关于组织申报银川市2023年流通惠民项目的通知》,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征集项目,经过初审,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流通惠民等项目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确定2023年流通惠民支持项目,3月11日印发《关于银川市2023年流通惠民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对确定项目予以公示。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和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2023年度银川市以展示展销中心为桥梁,鼓励优势特色产品“走出去”拓宽产品销路,提升产品知名度,持续经营的上海杞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榆中小任果菜经销部、宁夏小任果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海南海供乐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家展示展销中心销售额3638.59万元,同比增长11.54%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银川市对标自治区支持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聚焦全产业链主题,多措并举推动会展博览产业高质量发展,借助会展平台不断提升银川城市影响力,银川市先后被2023中国国际会展业创新发展大会(CCESF)评选为“2023年度中国优秀会展城市奖”,被第二届中国城市国际传播论坛评选为“国际传播潜力城市”,被第二十三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再次评选为“投资热点城市”。2023年全市举办展示展览、会议论坛、节会赛事等各类会展活动95场次,展览面积38.25万平方米,线上线下参展参会195.45万人次,实现产值42.2亿元。

2.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要求,银川市商务局重点支持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对市场交易区、内部道路、消防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了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基础设施,优化了交易环境,提升了安全水平。为持续完善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进一步保障市场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据海关统计,2023年1-12月,我市实现进出口总额130.2亿元,同比增长13.89%,高于全区18.1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3.69个百分点,占全区进出口总额的63.39%;全市实际利用外资3.14亿美元,同比增长137.16%,投资来源地为香港地区、俄罗斯、加拿大;全市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74万美元,占全区对外投资总额的75.23%,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6237万美元,对外劳务合作当年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2人,累计在外各类劳务人员118人。

总体来看,2023年我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是企业发展信心得到提振。通过对我市外经贸企业境内境外、线上线下重点展会开拓市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进出口内陆运费、融资贴息、进口贴息、对外投资与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费用给予支持,切实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企业通过参加投洽会、广交会、进博会等线上线下国际性展会,市场开拓力度得到加强,订单渠道进一步拓展。二是跨境电商成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新的增长点。2023年,银川市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28.62亿元人民币,占银川市进出口总额的21.98%,同比增长10.8%。组织召开共建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论坛、银川跨境电商综试区推介会暨第三届跨境电商平台论坛等峰会、论坛沙龙活动70场次;组织企业参加郑州全球跨境电商大会、青岛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等资源对接活动40场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合作洽谈,培育市场主体。三是利用外资保持高速增长,企业对外投资保持稳定。2023年,我市实际利用外资3.14亿美元,同比增长137.16%。我市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74万美元,占全区对外投资总额的75.23%,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6237万美元,对外劳务合作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2人。四是企业满意度进一步增强。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我市贸易结构和国际市场布局不断优化,企业外贸发展环境逐步改善。2023年,我市外贸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回稳向好态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4.2023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银川市重点围绕五路枢纽和供应链示范城市建设、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物流数智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项目,以及新评定A级物流企业和物流行业管理等方面开展,加快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业和商贸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强弱项、补短板、求突破,推动银川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2)完成情况: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包抓机制专班各成员单位合力奋斗下,包抓专班坚持以“抓项目、育主体、转动能、提质效”为主线,锚定“强首府”战略定目标、抓落实,全市现代物流业总体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优”的良好态势。一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稳步提升2023年,全市实现货运量24843.47万吨,同比增长12.2%;全市完成货运周转量453.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5.5%;2023年完成社会物流总额5086.42亿元,占全区社会物流总额51.0%。二是物流业增加值增势良好2023年,全市物流相关行业实现增加值219.8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增速比上年同期高6.3个百分点。三是社会物流总成本持续下降。2023年,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16.05%,比全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16.24%)低0.19个百分点;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为431.00亿元,同比增长3.9%。

5.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1)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家政服务员培训已于2023年11月21日完成招标,截止2024年1月26日已完成培训650人。

(2)商贸流通统计监测项目。完成拨付全市396家信息员补助。

(3)安全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11月27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开招标,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印刷与安全警示短视频拍摄项目。截止2024年3月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样本正在审核中,通过后将立即开展10万份印制工作;安全警示短视频15个脚本已全部编写完毕,4个已拍摄完成,剩余预计2024年4月全部完成。

(4)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按《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商贸流通重点支持项目的通知》(宁商通(20232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11月积极组织再生资源企业申报,12月联合市发改委、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及专家现场评审最终确定2家符合要求企业,并通过官网进行公示。

    6.2023年度扩大消费资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全力营造消费氛围,全面释放消费潜力的要求,银川市商务局以消费券为牵引,提振消费市场,挖掘消费潜,2023年开展促消活动15场次,发放消费券100万张;全面推进我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建成智慧商圈2个,特色商业街区1条;支持电商企业数量8个,通过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扩大我市名优产品、知名企业影响力度。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和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向通过评审或年度考核的企业兑现支持,暂未使用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品牌培育及建设展示展销中心。

质量指标。银川市商务局认真把好项目审核关,严格把控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时效指标。因起草的项目申报依据办法《银川市支持企业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与运营奖补办法(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建议不宜出台。因此,资金拨付进度受到影响,未能及时兑现至企业。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曾获得资金支持的4家展示展销中心2023销售额3638.59万元,同比增长11.54%

社会效益。支持我市优势特色企业在区外城市建设并运营展示展销中心,有力宣传了我市优势特色产业,一定程度提高了银川市影响力。

可持续影响效益。展示展销中心持续运营不仅可以拓宽企业销路,也能不断提高银川城市知名度

满意度指标

虽然因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资金拨付进度较慢,但与之前年度接受资金支持的企业建立了统计联系制度,企业比较满意,达到指标。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向通过评审或年度考核的企业兑现支持,暂未使用专项资金支持会展项目。

质量指标。银川市商务局认真把好项目审核关,严格把控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时效指标。根据20237月印发的《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会展博览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商规发〔20232号)、202312月印发的《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317号)和2024131日印发的《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5号),市商务局迅速行动,202425日印发项目申报通知,将按照宁商发〔20245号要求,于20243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2023年全市举办各类会展活动95场次,实现产值42.2亿元。同比2022年会展活动场次增长61%,产值增长72.95%

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会展平台作用,宣传推介企业产品,带动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知名度。

可持续影响效益。会展经济是城市经济增长的晴雨表和助推器,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有效带动城市发展

满意度指标

正在进行会展项目评审程序,会展企业对支持政策满意,达到指标。

2.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项目数量指标1-3个,实际支持项目1个。

质量指标。银川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商务厅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时效指标。按照要求完成了项目征集、评审、建设、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2023年,市商务局指导四季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流通保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各自流通保供渠道和优势,积极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等不利因素,充分发挥肉菜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作用。

社会效益。有效保障了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可持续影响。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对批发市场未来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各企业对提高保供能力信心更足,达到指标值。

(3)满意度指标。经调查,有关企业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满意;消费者对企业市场保供能力满意,达到指标值。

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支持重点外向型企业数量指标值145个,实际支持项目151个;支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数量指标值2个,实际完成0个,未完成原因为申报出口转内销项目的企业上年度出口实绩未达到项目申报要求,不符合项目申报标准,我局将加大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开拓市场,使企业达到项目申报标准;支持利用外资项目数量指标值4个,实际完成4个;支持对外投资项目数量指标值15个,实际完成20个;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数量指标值100个,实际完成100个;预警法律服务和实施贸易调整援助支持企业数量指标值0个,实际完成0个。剩余项目正在组织企业申报,预计6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

质量指标。银川市商务局严格按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认真把好项目审核关,严格把控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合规。

时效指标。总体项目审核按既定时间推进,项目资金拨付比较及时。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2023年1-12月,我市实现进出口总额130.2亿元,同比增长13.89%,高于全区18.1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3.69个百分点,占全区进出口总额的63.39%;全市实际利用外资3.14亿美元,同比增长137.16%,投资来源地为香港地区、俄罗斯、加拿大;全市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74万美元,占全区对外投资总额的75.23%,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6237万美元,对外劳务合作当年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2人,累计在外各类劳务人员118人。

社会效益。外贸企业营商环境有所改善,达到指标值。

可持续影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信心更足,达到指标值。

(3)满意度指标

经调查,企业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比较满意,达到指标值。

  4.2023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1数量指标:一是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除政策性支持事项的一次性奖励项目外,银川市项目支持数量不超过5个,按照银川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对银川市2023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备案的报告》,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支持4个,完全符合自治区相关规定。二是银川市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5家,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发布第三十四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物联评估字〔2022〕113号)和《关于发布第三十五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物联评估字〔2023〕17号)文件,2023年,银川市共新增3A级以上物流企业8家。其中: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3家企业被评为4A级物流企业;向宁夏恒通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战友运输有限公司、宁夏四季青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宁夏惠润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宁夏中韵供应链有限公司5家企业被评为3A级物流企业。

(2)质量指标:项目达标率100%,依据各项目验收审计报告,扶持的项目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完成。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根据资金下达文件,所有支持项目已全部按时完成。

(4)成本指标: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17.5%,依据银川市2023年社会物流统计报告,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16.05%,比全区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16.24%)低0.19个百分点。

(5)经济效益指标:一是全市物流相关行业增加值增长>3%,依据银川市2023年社会物流统计报告,2023年,全市物流相关行业实现增加值219.8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二是物流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依据银川市2023年社会物流统计报告,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9%。三是全市社会物流总额增长>3%,依据银川市2023年社会物流统计报告,2023年,全市实现社会物流总额5086.42 亿元,同比下降5.9%。

(6)社会效益指标:一是全市社会物流总额增长>5%,依据银川市2023年社会物流统计报告,2023年,全市实现货运量24843.27万吨,同比增长12.2%。二是支持项目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宁夏杞里香宁夏杞里香枸杞有限责任公司的物流数智化项目,是申报项目中发展水平较高、示范引领较强的物流数智化建设项目;宁夏歆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是围绕工业物流需求建设的大宗商品物流融合发展项目,该项目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性、并对宁东煤化工重点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且总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培育宁夏小任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新华百货现代物流有限公司2家企业作为市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2家企业依托各自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物流中心、零售商及终端店铺的业务协同和无缝连接,实现了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一体化供应链体系。三是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市物流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和《银川市物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物流园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物流行业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于10月-12月采取“四不两直”“回头看”的方式,累计出动80余人次对银古物流园、交通物流园等重点物流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物流实名登记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检查,共检查企业20余家,发现隐患问题71条,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市商务局共处理12345转来的涉及物流货运相关方面的投诉1196起。

(7)可持续影响指标:物流企业实力增强,银川市制定并印发了《银川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银川市2023年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等文件,物流企业扶持政策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重点调查的银川市39户物流企业2023年累计实现物流业务收入133.74亿元,同比增长34.1%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主体满意度≥90%,经回访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人,满意度100%。

   5.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开展家政从业人员培训650人;商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396家,实际采集396家;印制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宣传海报、彩页等宣传品15万张,实际印制5万张;印制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10万张,实际印制2万张;拍摄安全生产警示短视频15个,实际拍摄4个;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平台2个,实际完成评审2个,暂未向通过评审的企业兑现支持

    质量指标。银川市商务局认真把好项目审核关,严格把控项目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时效指标。受上年度疫情影响,2023年度家政服务员培训延期、滞后,当年资金拨付进度受到影响,未能及时兑现至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资金因使用上年结余,本年度资金尚未拨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因无专项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评审资金,未进行审计,尚未兑现至企业。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家政企业经济收入和家政从业人员收入有所提升;商贸流通统计监测水平提高、系统企业统计调查科学性和规范性高质量完成数据上报。

社会效益。家政从业人员就业人数和社会影响力有所提升;商贸流通统计监测为商务决策提供更好依据;持续保持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可持续影响效益。家政企业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得到社会认同度持续认同;持续提高商务统计数据质量。

(3)满意度指标

虽因“6.21”爆炸事故影响部分工作相对滞后,但消费者满意度和企业满意度均达到指标值。

    6.2023年度扩大消费资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3年开展促消活动15场次,发放消费券100万张,建成智慧商圈2个,特色商业街区1条, 支持电商企业数量8个。

质量指标。开展消费券活动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全部合格。

时效指标。2023年12月底全部完成。

④成本指标。有效控制成本,不超过预算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通过完成各项指标,企业营业额增长大于5%2023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6亿元,同比增长1.9%,高于全区0.7个百分点。

社会效益。通过完成各项指标,进一步繁荣消费市场,带动消费超过10亿元,促进消费升级。

生态效益。通过完成各项指标,促进低碳生活,绿色消费。

④可持续影响。通过完成各项指标,打造消费在银川品牌,增强企业影响力。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和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1.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为强化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起草的项目申报依据办法因公平竞争审查提出“经销宁夏特色产品为主的展示展销中心给予财政奖励和补贴没有相关的法律”,建议不宜出台。因此,在资金分配、下达、拨付等工作上有所延缓。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宁夏特色优势品牌“走出去”拓宽市场,市商务局已于3月初向各县(市)区征集相关项目,按程序评审后拨付资金。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专项资金使用需遵循202312月印发的《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317号)相关规定,会展项目申报需按照2024131日印发的《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博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5号)意见执行,市商务局严格按照会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管理使用专项资金。自治区项目申报指南印发后,市商务局及时印发项目申报通知,现已征集相关会展项目12个,正在进行项目评审,将严格按照程序于20243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二)自治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商务厅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严把审核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三)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部分项目需核对海关数据后进行兑付。因进出口内陆运输费用补助项目、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项目等部分外经贸项目审核需要核对海关数据,但海关反馈企业具体进出口数据时间要比实际要晚两个月,因此项目审核进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拨付至企业,影响了资金拨付进度。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通〔2022〕129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商通〔2023〕117号)等有关规定,切实扛起外经贸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严把审核流程,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外经贸资金使用高效。

(四)2023年度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包括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分析,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1.绩效指标未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中全市社会物流总额增长3%以上。2023年,全市实现社会物流总额5086.42亿元,同比下降5.9%。

社会物流总额是指第一次进入国内需求领域,产生从供应地向接受地实体流动的物品的价值总额,简称社会物流总额。银川市社会物流总额包括:进入需求领域的工业品物流总额、批发业物流总额、农产品物流总额、进口货物物流总额及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各项物流总额的实际数据为市统计局提供的各行业销售总额,即:工业品物流总额=工业品销售额(企业生产产品的销售产值默认为运输物品的量)。

根据银川市统计局、宁夏现代物流协会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银川市工业品物流总额为3430.24亿元,占全市社会物流总额的67.44%;批发业物流总额为1424.66亿元,占全市社会物流总额的28%;农产品物流总额为169.35亿元,占全市社会物流总额的3.33%;进口货物物流总额为42亿元,占全市社会物流总额的0.83%;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20.17亿元,占全市社会物流总额的0.40%。工业品物流总额和批发业物流总额的总和占全市社会物流总额的95.44%,因此,工业品物流总额、批发业物流总额的下降直接决定了银川市社会物流总额总体下降。

2.未完成绩效指标原因分析

(1)工业品社会物流总额下降原因。一是根据工业品物流总额和货运销售总额等数据综合分析,全市货运量属于稳步增长阶段,但受市场需求缩减、消费疲软、成本持续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现代化工、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等产品销售价格普遍下降,且目前仍处于低迷状态,导致社会物流总额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二是重点工业产品及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导致社会物流总额出现负增长。2023年,宁夏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7.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9%。监测的11种大宗工业品价格,同比全部下降,环比2升7降2平。

(2)批发业物流总额下降原因。一是受客观因素影响,中石油西北销售分公司因危化品证注销等原因,将该公司每年330亿元的销售额从银川转移到兰州,导致下拉批发业销售额(即:批发业物流总额)16个百分点左右。二是受工业品等大宗商品价格低迷等影响,部分统计库中的优秀样本企业批发业销售额有所下降。比如,生产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的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三季度销售额大幅下降。综上所述,批发业物流总额相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0亿元左右,批发业物流总额同比下降15.9%,导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同比下降5.9%。剔除不可逆因素的影响,2023年,批发业物流总额上升16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可有效带动社会物流总额实现正增长。

3.下一步措施。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重要部署的关键之年,市商务局将充分发挥好包抓机制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锚定“五八”强首府战略,聚焦聚力“九九攻坚突破”关于建设“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内陆开放枢纽”的目标任务,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做好规划实施、项目支撑、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持续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紧抓“十四五”窗口期, 加快推进银川市骨干物流基地创建工作;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加大项目谋划和企业发展支持力度,稳健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配合交通运输局,用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延链补链政策,支持实施一批具有基础性带动性的好项目,弥补银川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发挥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作用, 加快运输结构优化。强化与商务厅的沟通联系,积极申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发挥带动作用真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效能。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项目支持、人才培养、活动开展等方面下功夫,持续组织评审好示范物流园区、标准化物流器具循环共用示范等项目,引导企业发展。围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供应链管理等重点领域方向,建立健全多层次物流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物流行业智库平台。配合办好物流节、物流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持续培育一批物流专业人才,提升物流行业影响力。发挥各行业部门力量做好物流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推动绿色发展。三是持续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持续加强调研、培训,组织企业参与自治区重点物流企业评选工作,启发全市物流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强化资源整合,发挥规模效应,嵌入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动态管理好市县两级重点物流企业库,梯次储备培育市场主体,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支持一个、壮大一个”的总体思路做好和相关规划的衔接,抓好企业培育建设。建立A级物流企业后备库,持续支持企业参评国家A级物流企业。

(五)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1.2023年度家政提质扩容资金未拨付2022年家政服务员培训于2023年11月全部结束,为保证家政服务员培训质量、避免培训名额重复,待2022年家政服务员培训全部验收完成后,2023年11月8日我局立即组织开展2023年家政服务员培训,由于临近年底部分家政从业人员返乡过年等因素,培训于2024年1月26日完成,预计2024年3月18日我局验收后进行拨付流程。

2.2023年度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资金未拨付安全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4万元,按照合同已支付企业前期30%--10.2万元,因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2023年度资金尚未使用拨付,预计4月15日我局验收后进行拨付流程。

3.部分项目无专项验收资金,影响资金拨付进度。20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20万元,我局严格按《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商贸流通重点支持项目的通知》(宁商通(202324号)文件要求,于11月积极组织再生资源企业申报,12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及专家现场评审最终确定2家符合要求企业,并通过官网进行公示。按商务厅文件要求,我局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验收,但我局并无此类专项资金,导致项目补助未进行拨付。

   4.部分项目拨付条件特殊,拨付滞后。商贸流通统计监测项目,我局为商贸流通统计监测信息员补助,信息员补助按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内贸统计监测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第一批)》(宁商发(201951号)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故年底发放完成全年补助。已于2024年财政开账完成全部拨付工作。    

    下一步,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高效率拨付。压实项目管理责任,对项目谋划、实施、监管全过程规范管理、科学调度,对个别推进较慢、增建设量的项目加强督导、评审,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做优做实项目库,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预算,实现从“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的转变,加快推动政策落地和项目投资。二是严把审核流程,规范资金高标准使用。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程序,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评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使用对象,落实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管好用好各方面资金,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切实把好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的安全关、质量关。

    (六)2023年度扩大消费资金、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

部分项目属于后补助方式,目前该项目评审结果正处于公示期,待公示结束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报批拨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上报银川市财政局及财政厅相关业务部门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情况,自评结果将在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www.yinchuan.gov.cn/xxgk/bmxxgkml/sswj_2306/xxgkml_2309/czzj_2326/。

附件:1.会展业发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 品牌培育及展示展销中心建设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4.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5.外经贸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6.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7.商贸运行统计监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8.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9.再生资源回收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10.扩大消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11.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12.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银川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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