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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47Y/2026-00002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商务局 |
| 名 称: | 银川市商务局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第36项反馈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银川市相关部门未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发展规划,管理简单粗放,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无序发展,存在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编制《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并组织实施。
(二)整改措施:1.全面摸清再生资源行业底数,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2.编制《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构建集“回收、分拣、利用”为一体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3.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逐步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站经营秩序,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规范化经营,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改落实情况
市商务局对标问题,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研提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并严格依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提高站位,加强统筹,像抓安全工作一样抓好环保工作,把环保工作与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列入局党组会、行政例会统筹部署,系统安排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真抓实改,举一反三,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保意识显著提升,体系不断健全,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已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一)强化调研,摸清底数。市商务局会同辖区商务部门、骨干企业等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对接自治区商务厅,沟通再生资源领域相关政策及行业发展工作方向。先后赴灵武市高新区、行业协会、相关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等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情况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全市再生资源工作联席会议”“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座谈会”等,听取辖区商务部门、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相关编制意见建议。并督促指导县(市)区商务部门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提前做好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多次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者、回收企业、小型回收园区、回收站点等进行摸底调研,收集各回收网点、重点回收企业发展现状、发展思路和建设项目等情况,总结形成了《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调研报告》,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编制规划,完善体系。市商务局牵头编制《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经2025年3月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组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修改完善,4月24日已由市政府办正式印发。4月28日,市商务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工作提示函》,要求各县(市)区要依据市级《规划》,全面摸排辖区内再生资源经营主体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本辖区(属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明确到街区、具体到点位,构建集“回收、分拣、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三)加强检查,规范经营。市商务局进一步强化联合检查,督促县(市)区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8部门随机对11点位进行抽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典型案例所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及暗访督查,加强对行业和具体点位的督促整改。并会同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对我市相关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持续不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督促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商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银川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951-6889226
联系地址:银川市人民政府1号楼7楼725室
银川市商务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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