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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1-00132 发布日期:2021-02-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银川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统计局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要求,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银川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统计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银川市统计局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编制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并在统计内外网予以公示。在强化服务应用方面,市统计局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计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积极推广统计数据社会化应用,提供各类统计数据等公共信息的发布、查询,与各部门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信息,实现统计信息的综合应用。二是全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银川市统计局积极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制定《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初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三是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为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流程,保障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统计执法公信力,制定《银川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成立由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案件审核小组,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全流程控制,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公开、透明。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合理统筹“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活动。加大市场监管统计执法活动中“双随机、一公开”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的安排部署,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内外网进行公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双随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2020年对劳动工资、商贸、能源、投资、房地产、建筑、工业和服务业等59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双随机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对6家工业(能源)企业联合市工信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对1家商贸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三是健全随机检查的程序规定。加强执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随机检查单位名录库,规范随机检查程序,细化检查方式方法,严格按照随机原则抽取检查单位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四是强化随机检结果应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依法公开。积极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送至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按照要求,已将2020年度查处的1起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在银川市信用信息平台公示。

(三)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基础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制定《银川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银川市预防和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行为办法》《银川市统计局统计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规定》《银川市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和立案调查结果报告规定》四项制度。二是强化统计执法裁量权机制建设。依据《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应制定《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清单》,并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执行裁量基准制度。三是有力推行统计法治规范体系建设制定《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用语引导规范(试行)》《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试行)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用语指引规范(试行)》《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试行)》《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银川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试行)银川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银川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试行)》等八项制度,确保在我市统计系统范围内全力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流程,保障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统计执法公信力。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0年,市统计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内容,邀请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周万佩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做了统计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借助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活动,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不断引导社会各界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意识。先后对2000余名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了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在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举办了统计法治专题讲座。三是通过宁夏法治宣传网、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等网络平台不断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四是邀请本局法律顾问万淑君律师为全局干部职工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努力提升各级领导和统计专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银川市统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市统计局选送的4名工作人员全部通过考试。

二、2020年度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健全依法治统组织机构,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市统计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安排,建立健全银川市统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安排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统计法治建设情况,制定《2020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按照统计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予以组织实施。同时,及时将统计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努力创建统计法治建设新格局。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根据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2020年银川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制定《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集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全市统计系统执法规范化,完善执法流程、健全执法文书、强化执法监督、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执法公信力。三是积极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根据市全面依法治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精神,修订了银川市统计局“四清单一办法”内容。并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决定》,在政府网、统计内外网予以公示。

三、2020年度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落实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2020年,银川市统计局围绕着统计法治中心工作,针对市场监督领域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等目标相应制定了18项制度,但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在统计执法实践中不断强化应用,以最终实现各项制度的实用效果。二是统计执法队伍的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受国家统计局执法证件颁发条件限制,市本级仅有10名执法人员,而6个县市区也仅有两个县区满足2名法定执法人员条件,极大的限制了统计执法活动的开展。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到位。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制观念淡薄,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足够认识,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四、2021度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在市场监管领域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市场监管领域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要求,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规范制作统计法律文书,实施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合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执法检查及移交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加大统计行政处罚力度。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上级交办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公正、公平、公开做出行政处罚,全力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三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扩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知晓度,及时将市场监管领域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内外网进行公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和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送至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五是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底线意识,做到坚持底线、不越红线。通过严格培训,积极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程序和操作实务、统计执法案例实战分析等内容,全力提高我市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银川市统计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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