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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04H/2025-00021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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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的坚强领导下,银川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部署,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银川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更加有力。全面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统计系统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统计法治暨统计“双基”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思路,细化落实举措,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与局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统计法治建设形势和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序推进。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确保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二)坚持履职尽责,学法尊法用法氛围越发浓厚。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带头学法,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必备条件,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大会等载体广泛开展学习。2024年,局党组会议开展法律法规学习7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律法规学习9次,解读条例2次,法律法规辅导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旁听庭审2人次。积极带头讲法,紧盯“关键少数”,应邀为市委党校2024年秋季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做专题辅导,解读统计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在市政府2024年第23次常务会议上,解读新修改《统计法》的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等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三)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持续提升。聚焦源头数据质量,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持续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水平,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巩固统计数据质量安全防线。配合国家督察,圆满完成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情况汇报、资料提供、调研谈话、执法检查、协调保障等各项工作,未发生人为干预数据造假情况。严格执法检查,对全市7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10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4家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市本级执法人员完成网络培训,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人员培训,完成市本级统计执法证申领及换证工作,全市8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考试。
(四)坚持守正创新,普法宣传举措更加精准务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发布法律法规知识,以年报会、业务培训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辅导。增强教育实效,举办统计骨干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党校及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法治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作专题辅导,150余人参加培训,开展统计法治进广场、进社区活动3期,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次,印发《统计违法风险提示卡》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
(五)坚持多维发力,统计监督职能更加有效发挥。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丰富监测维度,研判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特点、亮点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依规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优化监测分析,紧紧围绕服务“五八”强首府战略和实现“九九攻坚突破”,常态化分析统计数据,着力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的动态监测预警。优化统计服务,创建“全市经济一张图”品牌,开设“数据图解”“经济走势图”专栏,打造可视化经济数据图表,累计发布信息85篇,编印统计产品2900余册,为社会各界生动形象解读展示全市经济运行成果。推动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落实《银川市统计监督配合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按程序向市纪委监委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强化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工作。
(六)坚持抓常抓长,统计基础基层建设持续加强。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不断构建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数据核查贯通协作办法(试行)》,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和专业统计数据核查贯通协作。加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开展统计星级单位评定工作,宁夏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认真落实统计信用承诺制度,以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为契机,组织企业签订《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信用承诺书》《统计工作人员统计信用承诺书》,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信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的形式较为单一,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支持配合程度不够,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二是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统计执法证持证人数仍然偏少,部分持证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业务能力不高,执法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国家、自治区统计局部署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主线,以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法治护航高质量统计数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改《统计法》,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
(二)着力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有机贯通,推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化长效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统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统责任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更加有效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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