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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04H/2022-00403 | 发布日期: | 20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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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商贸服务业科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服务业 “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检查单位:
根据《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银统通发〔2022〕31号)文件精神,银川市统计局于7月21日-22日对金凤区宁夏迪安乐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宁夏汇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夏区宁夏绿创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4家服务业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对金凤区、西夏区4家服务业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2022年1-5月份财务月报中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统计数据进行了检查,查看了企业的统计档案资料。从检查情况看,统计基础建设方面:4家企业均设立了统计岗位、安排了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能够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宁夏迪安乐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宁夏汇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绿创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4家服务业企业能够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上报统计报表,三项指标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数据准确度较高、质量较好。
二、执法检查处理结果
针对检查情况,执法检查组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宁夏迪安乐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宁夏汇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绿创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填报统计数据、检查数与上报数一致且统计基础工作较好,决定予以表扬。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树立统计法治意识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认真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及核查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自身学习,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加大对企业业务指导力度。企业统计人员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各项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报送范围、报送口径,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明确统计责任,减少统计人员流动频率,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保证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上下沟通力度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增强沟通意识,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交流沟通。各调查单位在填报统计报表遇到疑问时,及时与所在县(市)区统计机构联系沟通,切勿自行理解、随意填报。企业要坚持依法统计原则,继续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银川市统计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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