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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04H/2023-00162 发布日期:2023-04-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筑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筑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长马豫宁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员:徐梅梅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余红燕  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统计科科长

  雷  波  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

    王嘉伟  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军  市统计普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424-26日,检查组随机抽取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6建筑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对象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被检查企业2023一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报表中“建筑业总产值”数据质量。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统计负责人、统计员、会计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提供相关资料。请被检查单位及时提供2023一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报表,及与之相对应的工程进度单(工程计价明细表)财务报表、统计台账凭证

(三)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     6889170

附件:建筑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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