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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04H/2023-00162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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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筑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马豫宁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梅梅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余红燕 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统计科科长
雷 波 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
王嘉伟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金 军 市统计普查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4月24-26日,检查组随机抽取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6家建筑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对象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被检查企业2023年一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报表中“建筑业总产值”数据质量。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被抽查县(市)区统计局要通知相关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统计负责人、统计员、会计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提供相关资料。请被检查单位及时提供2023年一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报表,及与之相对应的工程进度单(工程计价明细表)、财务报表、统计台账等凭证。
(三)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雷 波 6889170
附件:建筑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