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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04H/2023-00199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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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商贸服务业科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服务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银川市统计局决定对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张保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梅梅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付海燕 市统计局商贸服务业科科长
王嘉伟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杨媛媛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一级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5月24日-5月26日对兴庆区、贺兰县、金凤区通过“双随机”原则抽中的五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指导金凤区统计局对随机抽中的一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具体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企业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资料等是否完整规范。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2023年1-3月份报送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四项统计指标是否真实准确。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各相关县(市)区负责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相关检查资料,企业法人(法人不在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检查期间需在场。
(二)准备相关资料。被检查单位必需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1-3月份企业收入明细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表或其他能反映检查指标真实性的会计资料、统计台账等相关检查资料;
(三)遵守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程序。
联系人:付海燕 杨媛媛 6889158
附 件:服务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银川市统计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 ||
服务业统计执法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 ||
时间 | 县(区) | 企业名称 |
5月24日 | 兴庆区 | 宁夏银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银川国龙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
5月25日 | 贺兰县 | 宁夏同力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宁夏路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
5月26日 | 金凤区 | 宁夏希望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