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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04H/2023-00254 发布日期:2023-06-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双随机 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双随机 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统计局、各统计调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马豫宁   市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梅梅   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雷  波   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

            陈铁华   市统计局能源与资源统计科科长

            王嘉伟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马海燕   市统计普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张新华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三级主任科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6月19-20日、6月26-27日,检查对象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企业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资料等是否完整规范。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2023年1-5月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206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X204-1表)中“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数据质量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配合工作。相关县(市)区统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统计负责人、统计员、会计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二)提供相关资料。请被检查单位准备好营业执照、法人及参加检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1-5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支撑填报统计数据的工程进度单、财务报表、销售台账等原始记录、凭证。

(三)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检查执法程序。

联系人:雷 波   6889170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银川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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