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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04H/2023-00377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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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统计局 |
名 称: | 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劳动工资和企业研发统计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县(市)区统计局、检查单位:
根据《银川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劳动工资和企业研发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市统计局于8月16日-17日对宁夏晶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蓝盾保安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家企业开展了劳动工资和企业研发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4家企业开展检查,通过企业提供的工资表、项目立项书、会计凭证原始资料,核对企业上报的2023年1-6月份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2022年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数据质量。
经核查: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能够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上报统计报表,上报的2022年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与检查数一致。
宁夏晶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报的2023年1-6月份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与检查数不一致,差错额为8人,差错率为1.88%。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宁夏蓝盾保安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报的2023年1-6月份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与检查数不一致,差错额为1人,差错率为1.01%。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差错额为146千元,差错率为3.68%。
二、执法检查结果
经统计执法检查,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研发统计数据质量合格,无差错。
针对宁夏晶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蓝盾保安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统计上报数与检查数不一致,且差错额和差错率较小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企业整改,要求企业在下一报表期及时修正数据,并定期核查企业数据质量,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自身学习,加大对企业业务指导力度;企业统计人员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各项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报送范围、报送口径,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下发易错指标提示单。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增强督导检查意识,针对在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数据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易错指标提示单,下发给企业防患于未然。
(三)开展数据质量“回头看”。对在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数据核查工作中存在数据差错的企业,相关县(市)区及时督促企业修正数据,积极跟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银川市统计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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