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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04H/2024-00009 发布日期:2023-11-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统计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统计局
名 称: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各科室(中心、队):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各级统计机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年度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至12月底。

二、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附件1),聚焦增速排名靠前或者总量位次变动明显的县(市)区,以及数据波动异常的领域。

三、检查对象

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抽取县(市)区“四上”企业作为执法检查对象。

四、检查方式

采取对调查对象填报的相关专业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是否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规定,填报数据口径是否准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统计局、各科室(中心、队)要高度重视此次重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配合协作。执法检查组成员将根据工作实际,抽调执法人员参加,具体人员待定。被抽查的县(市)区统计局要及时通知被检查单位,按要求准备工作资料。

(三)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检查要遵循法定程序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认真收集有关证据资料,检查过程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附件:1.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2.重点执法检查计划


银川市统计局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专业

重点指标

1

规上工业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2

固定资产投资

本年完成投资

3

限上批发零售业

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

4

建筑业

建筑业总产值

5

房地产业

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6

规上服务业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

7

能源

综合能源消费量

8

劳动工资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附件2

重点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专业

时间安排

责任科室

1

限上批发零售业

2023年11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商贸服务业统计科

2

规上服务业

2023年11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商贸服务业统计科

3

建筑业

2023年11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4

房地产业

2023年11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5

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12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6

能源

2023年12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能源与资源统计科

7

劳动工资

2023年12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人口和社会统计科

8

规上工业

2023年12月

统计执法监督科

工业统计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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